贵州“十四五”治水治土实现历史性突破 27条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加速成形

在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面临严峻挑战的背景下,贵州省近年来以系统性思维推进河湖生态治理。

监测数据显示,该省水土流失面积曾占国土面积的31%,部分河湖生态功能退化问题突出。

面对这一现状,贵州将河湖长制与生态修复工程深度结合,通过"问题清单+闭环整改"机制,累计清理整治河湖问题点位1.2万余处。

治理成效的取得源于多重创新举措。

赤水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采用"一站一策"方案,既保障民生用电需求,又恢复河道生态流量,该案例已被列为全国环保督察正面典型。

更值得关注的是,贵州首创的全流域水质水量双向补偿机制,通过建立上下游"谁保护、谁受益"的奖惩制度,2025年实现跨市州生态补偿资金流转超3.6亿元。

这些实践产生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双重效益。

目前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水土保持碳汇交易试点累计成交额突破5000万元。

以黔东南州下司古镇为例,通过清水江流域综合治理,当地发展起生态旅游产业,年接待游客量较治理前增长近3倍。

据省水利厅规划,未来三年将实施"美丽幸福河湖提升工程",重点推进乌江、南盘江等干流生态廊道建设。

同时扩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将水土保持新增耕地指标纳入省级交易平台。

专家指出,贵州的实践为喀斯特地貌区破解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提供了重要参考。

贵州省在河湖治理和生态修复中的实践充分说明,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以实现有机统一的。

通过制度创新、机制完善和科学施策,贵州正在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新的路径。

面对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贵州将继续以更大的力度、更新的举措,在保护好长江、珠江上游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