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明确涉彩礼纠纷裁判规则。1月9日这天,最高人民法院一口气发了5个案子,就是要给下面各级法院审这类案子指个路,好让大家处理起来更统一更公平,顺便也把咱社会主义家庭的文明新风给带一带。现在的社会经济变了,大家的婚恋观念也不一样了,这些跟彩礼有关的麻烦事儿越来越复杂。有的两口子在谈恋爱、定亲甚至结婚过日子的时候,因为钱的事儿起了争执。 这次发布的案子,就是专门针对这大家都在操心的事儿给出的说法。先说说怎么分清楚彩礼和单纯的情义支出。“刘某诉张某婚约财产纠纷案”里法院说了,平时你给我转个账,或者一起出去玩花的钱,这是大家互相喜欢才花的,法院就别瞎掺合了。这说明法律尊重咱私人感情的事儿,不能把感情全变成物质。 接着就是给那种想结婚才给的大钱定了性质。“赵某诉李某婚约财产纠纷案”里,赵某为了能跟李某把结婚证领了,掏了购车款。法院看出来这钱就是彩礼。后来俩人没成,法院算了算钱花了多少、一起过了多久,最后判了退一部分回来。这既顾着给钱那方的心疼,也没让收的人太亏。 还得提一提那个郑某和吴某的“闪婚”案。两人刚认识三天就把结婚证给领了,结果婚后十来天女的就跑了再也不回来。法院觉得虽然有证了,但这俩过的时间短得可怜,等于没结婚一样。所以支持男方要回全部彩礼。这一判就把那种借着结婚骗钱的歪风邪气给打住了。 还有“王某诉孙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也挺特别。两人没领证但在一起住了挺久。法院把在一起过了多久、有没有孩子、钱怎么花的这些都拿出来细细掂量,最后决定不退钱。这算是给那种没领证但真的在过日子的老好人一点公道。 总结下来这事儿有好几层意思:第一是让法官们判案的标准统一起来;第二是告诉大家别花高价彩礼、别搞骗婚那些歪门邪道;第三就是通过法律让大家相信感情最重要。 往后随着民法典越来越管用、社会治理也越来越规范,处理这些麻烦事儿的办法会更多更好。司法机关还会继续出案例教大家怎么做、去宣传教育;大家也要一起努力营造好的风气。婚姻是家庭的根儿也是社会的一块砖。最高人民法院出这几个例子不光是在讲法律是咋用的,更是在带大家走正道。现在日子越过越好了,咱们得把婚姻从钱袋子里拽出来、让它回归感情的本质。只有大家一起守护这一点,家庭才能幸福社会才能和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才能一直往前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