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黔东北山区的德江县沙溪乡,一场以法治为支撑的移风易俗实践正在改变乡村面貌;长期以来,高价彩礼、铺张浪费等陋习成为困扰当地发展的难题,不仅加重群众经济负担,也影响乡风文明建设。针对这个问题,沙溪乡探索出法治与自治相结合的治理路径。
沙溪乡的实践表明,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不能只靠行政推动,更要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法律明白人”作为连接法治与自治的纽带,既具备法律知识,也更贴近群众,是推动基层治理创新的重要力量。下一步,如何完善“法律明白人”的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如何把成熟做法因地制宜推广到更多地区,仍需持续探索。只有把制度落到日常、把共识变成行动,乡风文明建设才能更好支撑乡村振兴,让群众在生活改善的同时,精神面貌也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