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所 A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但制度供给跟不上市场发展步伐;上市公司已超5400家,投资者结构、产品体系与跨境交易需求都在变化,交易时段却仍维持每日4小时。独立董事制度运行多年,仍存在"责任重、权力弱、激励不足、履职支持有限"的矛盾。此外,大量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出资人等"商自然人"在经营失败时缺乏退出与救济机制,容易形成风险外溢。 根本原因 一是制度设计与市场发展阶段错位。早期市场体量小、交易以境内为主,较短时段能控制成本。但在信息传播更快、市场更深更广的背景下,时段偏短反而可能放大波动压力。 二是独立董事制度缺乏专业化、全国性的自律组织支撑。在"监管要求—公司聘任—个人履职"的链条中,缺少持续培训、执业评价与纪律约束,导致履职能力与责任承担不匹配。 三是经营主体结构更加多元,中小微创业频繁,但破产救济主要覆盖企业法人。商自然人一旦失败,债务压力容易长期化,影响再创业与资源配置。 现实影响 交易时段偏短不利于价格发现与流动性提升,跨市场联动受限也会增加境外投资者的风险对冲成本,间接影响中长期资金配置意愿。独立董事机制运行不畅,会削弱内部制衡与信息披露质量,进而影响投资者信心。破产救济缺位则可能抬高创新成本,造成信用紧缩与风险传导,不利于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 改革方案 专家建议从市场效率、公司治理与法治保障三个上协同发力。 交易机制上,主张分步延长交易时间。第一步将收盘时间从15时延后至16时,优先与港股交易时段衔接,形成与欧洲市场更大重叠窗口。第二步运行平稳基础上,将上午交易延长至12时,使日交易时长提升至5.5小时,更接近亚太主要市场。第三步结合系统承载、机构运营与投资者习惯,更优化午间休市与开闭市安排。同时应通过交易所系统扩容、券商流程再造与数字化升级来对冲成本,防止改革红利被摩擦成本抵消。 在公司治理上,建议推动设立全国性独立董事自律组织,形成"监管+自律"双轮驱动。完善资格管理、持续培训与履职指引,提升独董专业能力与独立性。建立执业评价与纪律约束机制,推动独董从被动背责转向主动履职,更好发挥公司治理"看门人"作用。 法治保障上,完善商自然人破产规则,明确适用范围、程序安排与债务豁免条件,为"诚实而不幸"的经营者提供可预期的重整与再出发通道。同时强化信息披露、反欺诈与信用惩戒,守住防范道德风险底线。 发展前景 资本市场改革已从"增量扩容"转向"存量提质"。若交易机制优化与跨境联动同步推进,将增强市场韧性与定价功能。独立董事生态重塑有助于夯实上市公司治理根基。商自然人破产制度完善则有利于促进市场化出清与创新资源再配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定的预期和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资本市场改革往往需要从看似细微的制度切口入手,久久为功。交易时钟拨快一小时——独董职责厘清一分——破产通道打通一条,背后折射的是制度供给与市场需求之间持续校准的过程。当制度的精细化程度与市场的成熟度相互匹配,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功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