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与侵害案件首次“双下降” 司法保护体系效果显现

一、近五年首次"双下降",数据背后释放积极信号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所作的最高检工作报告。报告起草组负责人、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杨剑波随后就报告核心内容作出解读。 数据显示,2024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3万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5.6万人,两项数据同比分别下降2.2%和9.8%。这是近五年来两项指标首次同步下行,被业界普遍视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标志。 杨剑波指出,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双下降"的出现,既是司法机关持续加大保护力度的直接体现,也是全社会协同参与、综合施策的积极成果。 二、问题仍不容忽视,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尽管整体数据向好,但绝对数量依然不小。全年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3万人,意味着仍有大量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此外,未成年人犯罪结构也体现为新的特点:部分案件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社会危害严重,低龄化趋势在个别领域仍有所显现。 对此,检察机关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核准追诉24人,继续表达出对恶性犯罪绝不姑息的明确信号。此举措表明,保护未成年人与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并不对立,法律的边界必须清晰,底线必须坚守。 三、精准施策,宽严相济彰显司法温度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检察机关坚持"惩治与挽救并重"的工作理念,在依法惩处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者的同时,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悔罪的未成年人依法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全年适用人数达1.6万人。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规范适用,说明了司法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人文关怀。通过设定考察期、附加矫治条件,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既避免了标签化效应对其未来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有效降低了再犯风险。这种"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正是现代少年司法制度的核心价值所在。 四、系统构建保护体系,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双下降"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保护体系的整体性推进。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协同相应机构加强专门学校建设,推进建立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体系,将问题发现和干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可能。 与此同时,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的持续落实,有效堵塞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制度漏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有关从业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时必须依法报告,打破了长期以来"沉默文化"对案件发现的阻碍;入职查询制度则从源头上防止有性侵、虐待等违法犯罪记录者进入涉未成年人行业,构筑起事前预防的制度屏障。 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这一体系的建立,意味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已从单一的司法被动应对,转向多主体、全链条、预防性的主动治理模式。 五、前景展望,长效机制建设仍需持续深化 "双下降"是阶段性成果,而非终点。从长远来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依然复杂多元。网络空间的隐蔽性为侵害行为提供了新的温床,家庭监护缺失问题在部分地区仍较突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覆盖深度和实效性也有待提高。 专家指出,要巩固和扩大"双下降"成果,需在以下几个上持续用力:一是改进罪错行为分级干预机制,实现早发现、早介入、早矫治;二是加大对网络平台涉未成年人违法内容的治理力度,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家庭教育指导,从根本上提升家庭保护能力;四是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精细化完善,确保各项保护措施落地有声。

孩子的健康成长关乎家庭幸福、社会未来与国家长远发展。近五年首次"双下降"来之不易——既是严格司法的结果——也是系统治理的回响。持续织密制度网络、做强前端预防、完善分层矫治、凝聚协同合力,才能把阶段性成果巩固为可持续的治理成效,让每一名未成年人都能在更安全、更清朗、更有温度的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