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男子开10000元罚单给伪造证据、虚增损失

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时,给伪造证据、虚增损失的原告管某开出10000元的“诚信罚单”,给大家提了个醒。 余某在2025年初开车出了事,交警判定他全责。管某为此向法院告了他,要余某还有他的保险公司赔4万元损失。管某说是车被撞得很严重,给法院交了个盖章的维修清单和进出场证明。清单上写着换了28个部件、花了25000元,修了37天。 法官在审理的时候发现不对劲。修车的是个个体小铺,可零件单价和4S店一模一样,37天也太久了。法院觉得这事儿可疑,就申请了鉴定。鉴定下来发现,实际只换了13个部件、值10000元。 法院把管某传唤过去,拿出证据跟他解释清楚道理。管某最后承认了,是想多要点钱才把没换的十多个部件虚列进去,虚报了15000多元维修费,进出场证明也是假的。 净月法院觉得管某这是伪造重要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依法对他罚款10000元并批评教育。管某后悔自己法律意识不够,愿意接受处罚和教育。 法官提醒大家:打官司千万别想歪门邪道搞投机。想靠造假骗钱不仅没门儿,还得吃罚单。像管某这样本来想多要钱的,反而被罚了万元实在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