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就要开始施行的,也就是3月12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被贾卫列给提出来之后,这就标志着咱们的生态环境治理彻底进入了“法典化”的系统治理阶段。它不再是过去那种分散立法、分领域管的老样子了。这事儿挺有深意的,一方面是因为现在大家都把“绿水青山”当作宝贝,这种理念早成了国家发展的基石;另一方面是因为以前那30多部环境法律和100多件行政法规虽然堆起来不少,但因为条块分割太厉害,衔接不顺畅,所以必须得整合一下。这部法典不光是把之前的法治成果集中起来升华了,更是把社会共识给用法律的形式给固定住了。它最大的作用就是把咱们从光想着怎么防污染、堵漏洞,转变成怎么去重塑发展方式。以前咱们就是使劲管排污、做末端处理,现在法典里把绿色低碳发展直接写进了法律里,通过制度安排逼着经济社会全面往绿色方向转型。这就好比给文明画了条底裤,不能再瞎折腾了。 从结构上看,法典就是拿总则当总揽全局的那根线,搭起了一套相互连着的治理体系。总则里写着人与自然要和谐共生的大原则,把生态环保的地位定得死死的。具体到制度安排上,法典主要围着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这三大块转。污染防治那块继续琢磨着怎么治理蓝天、碧水和净土;生态保护那块主要是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最亮眼的就是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这一块。它把产业转型、能源结构优化还有资源循环利用都给写进去了,把绿色发展从政策变成了一种必须遵守的法律约束。这也就意味着以后搞经济活动也得按规矩来,这就是一种从“出了事才治”到“提前引导”的转变。 还有个好处是它把责任分得更清楚了。政府以后执法就得按这个统一的框架来办,变成“常态化法治”的那种执法方式;企业要是想继续做生意,环境合规就得是硬门槛;老百姓遇到噪音、光污染或者垃圾处理这些纠纷的时候,法典里都有明明白白的说法了。等这些法律法规真的融入到老百姓的生活里去了,生态文明自然也就变成社会的秩序了。总之这部法典一出世,“法典时代”的生态环境治理算是真的拉开序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