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国家安全等重大部署持续推进背景下,公共利益保护领域的新问题不断显现,一些行政执法环节仍存在标准不一、协同不够、治理效能有待提升等情况。
如何更好发挥司法作用,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同时把公共利益保护落到实处,成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运行中需要回答的重要课题。
原因——从实践看,公共利益涉及领域广、链条长,往往横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多条线,行政机关职责分工细、专业性强,单一环节的治理难以形成合力。
同时,部分领域新业态、新风险增多,法律适用、证据规则、治理路径都对司法与行政提出更高要求。
另一方面,行政公益诉讼具有监督、纠偏、促治的功能定位,既要依法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又要注重通过协同治理推动问题源头解决,离不开法检协作以及同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衔接。
影响——行政公益诉讼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个案纠错,更体现在推动治理方式转变。
通过诉讼程序和裁判规则,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要求具体化,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提升公共利益保护的制度化、常态化水平。
对社会公众而言,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越可感可及,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就越能增强。
对经济社会发展而言,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公共资源保护同向发力,有利于在发展与安全、效率与公平之间形成更稳固的制度支撑。
对策——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提出,要紧紧依托“3+N”工作机制,凝聚法检合力,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推动资源整合、手段聚合、功能融合,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其核心在于以协同为抓手,把“公益之诉、督促之诉”进一步落到“治理之诉、协同之诉”的效果上:一方面,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找准行政公益诉讼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与发力点,依法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强化条线指导和规则供给,坚持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一盘棋”,通过完善统一法律适用的制度机制,提升裁判尺度一致性和可预期性,避免同类案件“不同判”“不同治”的问题。
在具体抓手上,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被明确强调。
对新增或拓展的受案领域,应加大指导力度,推动各地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理由和整改评估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目标,把诉讼成果转化为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与行业治理完善。
同时,围绕行政审判指导机制持续完善联动路径,推动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形成更有效的工作闭环。
此外,针对相关立法进程,发布会提出要密切关注《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审议动向,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同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为后续共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做好制度与实践准备。
这一安排旨在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与司法裁判、行政履职之间的衔接,推动程序衔接更顺畅、整改落实更有力、治理成效更可评估。
前景——随着公共利益保护领域的风险形态和治理需求不断变化,行政公益诉讼将更注重服务国家战略、回应民生关切、提升治理效能。
可以预期,围绕绿色发展、公共安全、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司法与行政的协同治理将更加常态化、机制化;同时,统一裁判规则、强化案例指引、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将进一步提升行政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和制度供给能力。
随着相关立法推进与制度运行经验累积,行政公益诉讼在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制度效能有望更加凸显。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深入推进,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目标,通过司法力量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既是对传统治理模式的创新发展,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这一制度必将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