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转型关乎国家发展全局;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确提出,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该规定为我国能源系统的深度变革明确了方向。 从历史看,人类能源利用经历了三次重要转型:从薪柴到煤炭、从煤炭到油气、从油气到新能源。当前正处于第三次能源转型的关键阶段。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的重要任务,表明了对能源发展规律的把握,也回应了国家长远发展的现实需求。 然而,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仍面临多重挑战。首先是供需协同不足。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虽居世界前列,但电源建设与负荷增长、电网输送能力、调节资源配套之间仍存错位。新能源资源富集区多远离用电中心,跨区域输电通道建设相对滞后,资源优势难以充分转化为稳定电力供给。同时,新能源具有随机性、间歇性和波动性,对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局部地区弃风弃光现象反复出现,反映出系统灵活性资源配置仍有短板。 其次是体系韧性偏弱。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后,电力系统的频率和电压稳定性面临挑战,极端天气情景下的保障能力也受到影响。更突出的是,新能源产业对关键矿产资源依赖度较高,供应链容易受到地缘政治冲突和国际贸易政策变化冲击,进而影响能源安全的可靠性。 第三是产业竞争力不均衡。尽管新能源装备制造成本持续下降,但部分技术路线仍依赖补贴或政策保护,市场竞争力有待增强。新能源上网电价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容量补偿机制、绿电交易体系、辅助服务市场等配套仍不完善。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不足,低端产能过剩与高端技术紧缺并存,制约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 从能源系统转型的内在要求看,新型能源体系需要实现“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统一。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从三个维度发力:一是低碳转型,推动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有序替代,强化时空协同与供需协同;二是安全转型,提升系统应对新能源特性带来的运行冲击能力,同时加强对极端气候、地缘政治等外部风险的防范;三是高效转型,通过技术创新、市场驱动和多能互补模式,提高新能源利用效率。 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带动能源系统转型,需要在多上实现突破。一要加强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推进集中式与分布式新能源协同发展,促进水风光氢等多能互补,提升能源供给体系的灵活性与效率。二要健全市场机制,完善容量补偿制度,发展绿电交易,健全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更好起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作用。三要加强关键技术攻关,突破核心技术瓶颈,降低对进口矿产资源的依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水平。四要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低端过剩产能,加大高端技术研发投入,提升整体竞争力。五要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在转型关键阶段提供必要的引导与支持。
能源转型进入深水区,考验的不只是装机规模,更是系统治理和综合能力;抓住能源法实施带来的制度机遇,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推进,围绕消纳、韧性、市场和产业链等关键环节持续攻坚,才能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稳定可靠的绿色供给,把规模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长期优势,为建设能源强国、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