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冬天真的让人捏一把汗,特别是在1月11日那天,湖南省郴州市有个二年级的小男孩在路边玩火,意外点燃了商铺门口的东西。幸亏店主发现得早,自己把火给灭了。其实就在几天前,内蒙古赤峰市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情,因为有孩子在院里放那种“窜天猴”,不小心把屋里的杂物给点着了,两间房都烧了起来。虽然这两次事故都没酿成大灾,但背后反映的问题太严重了。现在正是天气干燥、容易起火的时候,小孩子好奇心又重,自控能力又差,要是让他们随便摆弄打火机、火柴或者烟花爆竹,那真是分分钟出大事。 咱们得把责任细究一下。很多家长根本没把孩子放在眼里,要么是火机随便放,要么是节假日一放松就不管孩子了。法律上可是说得明明白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是出了问题,监护人得赔钱。这不是说说而已,真要出了事,这笔账就得监护人来算。 现在江苏消防已经发话了,要求家长必须把防火这件事当回事儿。不管是平时在家还是节假日期间,都得把家里的火源和易燃易爆东西藏严实了。家长平时还得多跟孩子讲讲怎么报警、怎么自救,自己也得做好表率。光靠家长也不行,学校和社会还得跟上。得用孩子们喜欢的动画片、故事书或者实地参观消防站这些办法,把消防安全知识教进去。只有家庭、学校和社会一起发力,织起一张密不透风的防护网,才能把隐患彻底消灭掉。 岁末年初本来是该团圆的好日子,可别让这些火灾把这好日子给搅黄了。咱们得把孩子的安全放在心上,让他们开开心心地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