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举措 2030年力争在建在运总规模达800万千瓦

记者3日从青海省能源局获悉,青海近日正式印发《青海省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提出,到2030年,全省光热发电建在运总规模达到800万千瓦,在运装机规模突破500万千瓦,力争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光热发电产业集聚区。青海地处青藏高原,太阳能资源条件优越,年日照时数超过3000小时,为发展光热发电提供了良好基础。与光伏发电相比,光热发电具备储能时间长、输出更稳定、调峰能力强等优势,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新能源出力波动,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形成支撑。随着国家“双碳”目标推进和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光热发电迎来新发展窗口期。根据政策措施,青海将建立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对纳入年度建设方案的独立光热电站实行“一项目一专班”,并在用地、用林、用草、用水等要素保障上开通绿色通道,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同时,鼓励企业探索自建厂用电源,降低运行成本,提升经济性。在价格机制上,青海将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对增量独立光热项目,支持其投运前一年单独开展机制电价竞价,竞价下限从每千瓦时0.55元起步,并在2030年前逐步退坡至与煤电基本持平的水平。对应的安排兼顾项目收益与绿电价值,形成更明确的投资预期,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在市场化运营上,青海鼓励光热发电项目参与各类电力市场交易,逐步形成以中长期交易为基础、现货交易为补充、辅助服务为增量的收益结构。支持光热电站参与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发挥灵活调节能力,提升系统运行经济性。同时,支持绿色算力企业、装备制造企业探索建设以风光热储为支撑的离网供电系统,满足特定场景的绿色用电需求。技术创新方面,青海将依托资源和产业集聚基础,以大型光热电站为载体,围绕高效聚光传热、高温长时储热、高灵活性机组等关键方向开展攻关,推动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并通过示范应用和成果转化带动装备制造水平提升,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值得关注的是,青海还将推动光热发电产业“走出去”,鼓励企业依托在青海形成的工程经验,在中亚、西亚等地区探索建设光热发电标志性项目,提升国际合作水平,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清洁能源解决方案。业内专家认为,此次出台支持政策从项目推进、价格机制、市场交易到技术创新等形成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有望推动光热发电由示范应用加快走向规模化发展,对全国相关产业具有一定示范意义。

作为全国清洁能源占比较高的省份,青海此次政策探索既着眼于地方产业布局,也与国家“双碳”战略形成呼应。随着光热项目加快落地,这片高原正在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通过制度安排与技术进步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其推进路径与实践经验,也可能为干旱地区开展新能源开发提供可借鉴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