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招投标领域的诚信状况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财政效益和市场秩序。近年来,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不履约等失信行为在部分地区仍有发生——不仅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也影响营商环境提升。如何从源头治理,成为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共同面对的问题。息县位于豫南,县域经济体量不大,市场主体规模相对有限,招投标诚信建设基础薄弱。在此情况下,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把诚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推进,突出问题导向,力求补齐短板。
当诚信由倡导转为可执行的制度约束,市场活力与秩序才能更好兼顾;息县的实践说明,优化营商环境不仅要在流程上做“减法”,也要在信用监管上做“加法”。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程中,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有望继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