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灵丘开展校园普法专项行动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宣讲覆盖千名师生

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社交频繁、活动范围扩大,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冲动行为以及校外不良诱导等问题日益增多。校园法治教育如何从"讲道理"转向"讲规则、讲责任、讲后果",成为基层治理和教育管理的共同课题;为此,灵丘县司法局东河南司法所近日红军小学开展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题普法,旨在通过法治方式提升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从现实需求看,一上,新修订法律更贴近社会治安治理实践,强调依法处理与教育引导的结合,学校需要及时了解修订内容,避免学生管理和矛盾处置中凭经验、靠惯例。另一上,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容易同伴影响和情绪驱动下越界,许多学生对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与违法行为的界限认识模糊,对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缺乏认识。此外,家庭教育与学校管理在规则引导上存在信息不对称,需要通过权威、系统的普法实现协调一致。 活动现场,学校法治副校长系统介绍了新法修订背景和主要变化,重点讲解与未成年人密切有关的新增和修订条款。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学生年龄特点,用真实案例和通俗语言讲清行为边界与法律后果,通过互动问答引导学生把"能不能做、该不该做、做了会怎样"想明白。宣讲强调,法治既是惩戒规则,也是保护规则。学生既要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后果,也要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学会在遭遇侵害时依法求助、理性表达、规范维权。 这类普法活动的意义不仅在于增加知识,更在于把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感知、可遵循的行为规范。一上,学生对治安管理规定的理解加深,有助于日常交往中提升自我约束能力,减少因冲动或盲从引发的矛盾升级。另一上,教师在班级管理、纠纷调处等工作中获得更清晰的法治参照,有利于提高处置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推动校园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活动发放的普法宣传手册图文并茂、重点突出,便于师生课后巩固学习。 座谈交流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教师围绕法治教育、行为矫治与犯罪预防进行讨论。教师提出学生矛盾纠纷化解、校园周边安全治理等实际问题,司法所逐一回应并给出专业建议。这反映了基层普法从"单向宣讲"向"问题导向、协同治理"的转变:学校提供实践场景和管理难点,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支撑和处置路径,共同把规则意识落实到可操作的制度和流程中。 下一步,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需要从机制上巩固成效。一是建立常态化普法安排,把新法新规及时纳入课程和德育活动,形成分层分类的教育内容。二是完善校地协同工作链条,推动法治副校长、司法所、派出所、家长委员会等力量联动,形成预防、发现、处置、回访的闭环。三是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围绕治安秩序、网络安全、校外不良诱导等问题开展宣传和风险排查。四是注重以案释法与心理疏导相结合,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干预,减少从一般不良行为向违法行为演变的可能。 总体看,此次活动是灵丘县司法局东河南司法所深化基层普法、助力平安校园建设的具体举措。随着新修订法律的贯彻实施,校园法治教育将更加注重"边界清晰、责任明确、保护到位"。通过持续的法治供给与协同治理,有望深入提升未成年人的守法意识和自护能力,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校园和谐稳定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司法部门、教育机构、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参与。灵丘县司法局东河南司法所的这次活动,不仅传播了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示范了如何将法治建设融入校园日常工作。当前,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化,对青少年法治素养的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应继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教育内容,让法治精神在青少年心中扎根,为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法治人才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