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大额赔付“扎堆”考验互助保险稳定性 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即将成立满两年,近期披露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25年全年累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47亿元、净利润0.07亿元,但2025年第四季度出现净亏损578.31万元。更值得关注的是,该季度再保后赔付金额(含未决估损)居前五位事项合计超过1500万元,且主要集中“人员落水失踪”。从风险暴露特征看,单季赔付集中与渔业生产“靠天吃饭、靠海谋生”的行业属性叠加,容易在特定时段形成损失峰值,对相互保险组织的稳健经营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高危作业与季节性因素叠加,风险更突发、更集中 渔业常被视作传统行业,但风险强度并不低:海上作业环境复杂、作业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极端天气、能见度变化、船舶设备状况、人员安全防护等因素叠加,使人身意外和财产损失更具突发性,且一旦发生往往难以挽回。对比其他季度可见,重大赔付原因还包括火灾、沉船等,但部分季度的赔付强度并未超过300万元;而四季度出现多笔大额人身赔付,说明风险并非均匀分布,存在阶段性集中释放的可能。另外,互助保险在服务会员、降低成本的定位下,往往更强调覆盖面与可负担性,这也意味着定价与风控需要更精细,否则在极端赔付情形下更容易承受承保亏损压力。 影响——赔付率上行叠加成本约束,资本与流动性承压 业内人士指出,大额赔付事项的直接影响首先体现在当期赔付率上升,进而冲击财务结果,并可能侵蚀偿付能力;在资金调度上,集中赔付也可能带来阶段性流动性压力。间接影响则包括:为匹配风险水平,产品定价面临上调压力;资本补充需求可能上升;同时也可能引发监管层对偿付能力与经营质量的持续关注。 从成本结构看,数据显示该机构2025年综合成本率为117.18%,其中综合赔付率80.85%、综合费用率36.33%。综合成本率超过100%意味着承保端压力偏大。对相互保险组织而言,此指标不仅关系到当期盈亏,也关系到其以较低成本为会员提供长期保障的能力边界。若扩面速度与风险识别、费用管控不同步,承保质量将成为影响服务可持续性的关键变量。 对策——用好再保险与准备金“减震器”,以定价与风控提升经营韧性 在风险转移机制上,渔业保险与其他保险一样,依靠汇集大量同质风险实现损失分摊;互助保险则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更强调会员互助与成本可负担性。渔业保险又多具有政策性属性,常伴随保费补贴,有助于提升保障可及性。针对集中出现的大额赔付,业内建议从几上着力: 一是发挥再保险作用。针对高损失频率或高损失强度的责任与意外风险,优化再保险结构分散尾部风险,提高抗冲击能力,稳定年度损益波动。 二是依法合规运用风险准备金等“安全垫”。大额赔付发生时,按规定动用大灾风险准备金等工具平滑波动,并结合业务规模变化动态评估准备金充足性。 三是强化资本与流动性管理。必要时通过资本补充、临时融资等方式提高资金周转能力,避免集中赔付引发被动收缩保障供给。 四是回到源头做“精准定价+精细风控”。根据不同海域、季节、船型、作业方式与人员配置等因素细分风险,推动费率与风险更匹配;同时加强事前风险预防与事故减量,例如与海洋、气象等部门预警信息、风浪等级提示、禁渔期与安全培训诸上形成协同,降低事故发生率与损失程度。 五是推进费用端治理。互助保险扩面过程中,分支机构布局、服务网络、理赔效率与数字化能力建设都会影响费用率。通过流程优化、信息化理赔与服务集中化,有助于在保障覆盖扩大的同时控制综合费用率。 前景——专业化扩面仍有空间,关键在“稳、准、控” 作为全国性相互保险组织,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自2023年成立以来,业务聚焦渔业行业专属风险,涉及财产损失、责任与意外伤害等领域,并在多地设立分支机构、持续拓展服务范围。随着渔业现代化推进、海上作业规范化水平提升,以及政策性保险机制优化,专业化渔业保险仍有较大需求空间。但从行业规律看,渔业风险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季节性与突发性,机构发展不能只以规模扩张为导向,更要在风险识别、再保险安排、费用管控与服务效率上形成可复制的稳健经营模式。未来,谁能更好实现风险减量、保障增量与成本可控,谁就更能在海上风险多发的环境中稳定供给、守住底线、拓展边界。
渔业互助保险的发展困境,折射出我国特殊行业风险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一些深层问题。在推进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构建科学有效的渔业风险管理机制,不仅关乎数十万渔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完善现代农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这需要政府、市场与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相互保险发展路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