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讲的是REACH附件十七里面的那个限制条款,第21条叫DBB(这是个化学物质的代号)。这种限制说白了,就是要把那些有毒有害的东西管住,不让它们跑去伤害人或者破坏环境。有时候规矩定得细点,会逼着你用什么技术手段或者贴个标签。不光是单一的化学品,哪怕是掺和在东西里的,甚至是在产品里头的,只要发现了也得管。不过呢,有些东西例外,比如那些关在实验室里当中间产物用的、专供科研搞研究的、还有只往脸上抹化妆品的时候才冒出来的风险物质。 那具体是啥呢?就是那种叫做二丁基锡氢硼烷的玩意儿,简称DBB。它的分子式是C8H19BO3Sn,欧盟给它定的EC号是401-040-5,CAS号是75113-37-0。现在规定很严:不管这东西是单独存在的还是混在别的东西里,只要浓度加起来超过了0.1%,就不能卖也不能用。不过也有个空子可钻:要是这种DBB是专门拿去向别人提供的中间产品,或者是在加工后成品里的DBB浓度会被稀释到低于0.1%,那前面的禁令就不管用了。 对于造汽车的老板们来说,光是盯着REACH法规还不够。现在全世界的条条框框多着呢,像那个专门管报废汽车的ELV法规、查那些难降解的POPs物质的法规,都得一块儿看。建立个内部的监控机制很有必要,能帮你第一时间知道哪个法规又改了。再搞一套内部的绿色管理体系吧,把那些绿色采购的要求一直贯到底,从设计到生产、从供应商到检验都得管起来。 这方面要管的东西可太多了!像GADSL清单里的东西能有上千种,REACH那边的SVHC还有附件17里的高危物也有几百个。车企不妨自己建个高风险数据库,把那些材料里的高危玩意儿找出来,根据危险程度分个类别的别管理。还得把员工和供应商都拉进来培训培训,让大家心里有个数。最好定期自己摸摸底自查一下,发现了问题赶紧整改。免责声明什么的我就不多说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