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上海南桥的奉贤区人民法院柘林人民法庭里正在审理一场意外引发的官司。事情得从一位70岁的老先生说起,他是专门去奉贤探望老朋友的。那顿饭吃得挺开心,谁能想到餐后刚出棋牌室门,老先生就突然摔倒了。因为急性硬膜下血肿没能抢救过来,老先生就这样走了。 老先生的女儿急了,她觉得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毕竟是好朋友,请人家吃饭还把人家送进了医院,这怎么都说不过去。她一口气把当时一起喝酒的五名朋友都告上了法庭,要人家赔34万元。 这五名朋友一听就急了,赵女士更是觉得委屈:"我好心好意招待他,结果还被你们告?每次来我家都热情接待,怎么到头来是这个下场?"另外一位张女士也说了:"要不是他来我家吃饭,这会儿肯定还活得好好的。" 被告这边都不承认有什么错。赵女士坚持说他们是要一起送老张回家的,可老张半路非要去棋牌室看看。还有一位王先生拿出医院的记录反驳说:"从南桥开到胡桥再送到人民医院确实得花一个多小时,我们哪有什么延误抢救?" 不过法庭组织大家去现场勘查时,发现了一个大问题:赵女士根本就不知道张老先生住在什么地方。原来他就是因为住址不熟才迷路摔倒的。法院最后查明,虽然是朋友聚会,但这几个人作为组织者和参与者,既没有充分照看老人的安全状况,又不知道他住哪儿。"送他回家"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奉贤区人民法院柘林人民法庭的戴劲松副庭长说:"作为同饮者,如果不清楚对方的酒量,肯定不能硬劝人家喝酒甚至拼酒。既然发现老人走路都不稳了,作为组织者和同行者就应该负起注意和照顾的义务。可事实上他们没做到这一点。" 最终的判决出来了:聚会的组织者赵女士承担3%的赔偿责任;另外两位陪着喝酒又去了棋牌室的朋友各赔1%。算下来这三人一共得给原告17000元。剩下的几位只是单纯陪着喝酒的朋友不用赔钱。 其实这事儿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2025年有个17岁的少年凌晨醉酒淹死了;父母把同饮的人全告了;最终那个叫陈先生的还有邀约的夏某每人赔了7万元。还有2024年的上海男子聚会喝酒猝死的案子;家属也把一桌人告上法庭;但法院考虑到同事们并不知情他有心脏病且已经尽力帮忙;所以除了自愿补偿的2万元外;其他诉讼请求都被驳回了。 总结起来大家发现:酒局变悲剧的时候共饮者的责任不是“连坐”;关键看他们一起喝酒后有没有让别人陷入危险却不管不顾;有没有及时救助;而饮酒者本人一般还是得负主要责任的。所以啊大家平时小酌怡情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