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脸明星”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的王琦老师觉得,要判断AI数字艺人是否侵权,光看脸像不像还不够。得看能不能从发型、衣服、气质甚至说话的口气里认出那个真人。也就是说,只要这数字人能让大家一眼联想到某个人,不管是不是故意整的像,都可能有问题。一旦有人觉得自己的脸被用了,维权的时候就先得把这张电子脸存下来。最好找公证的地方固定证据,再找个靠谱的律师去打官司。 这次AI数字人爆火,上海的一家公司在3月18号发视频宣布签下秦凌岳和林汐颜这俩AI数字艺人。他们还给这些数字人开了实名账号,说后面有剧要播。网友们的关注点倒不在能不能替代真人身上,而是盯着他们的长相。大家发现这俩AI数字人长得特别像杨紫,甚至还有人说更像林汐颜。结果这就把明星杨紫给牵扯进来了。3月20日当天,“曝AI短剧使用杨紫的脸”这个热搜就挂在了网上。有网友指出短剧《重生后,我成了娘亲的守护神》第14集开头的那位居然用了杨紫的脸。 面对这种情况,杨紫工作室发了文,说对某部作品用AI换脸技术没授权就盗用杨紫的肖像表示强烈不满。工作室已经委托律师去取证了,并且表示要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到底。相关视频现在已经被下架了。虽然技术能带来美好未来,但不该被用来侵犯别人的权益。 中国政法大学的郭旨龙教授提到了维权的具体流程:第一步就是收集证据把电子形象固定下来;然后找专业律师打官司;最后让法官来定夺。如果认定构成侵权的话,“最后的开发者和经营者”就得负责赔偿和道歉。这种事件也引发了网友对于AI仿真人短剧的讨论:有的网友觉得这种东西表情僵硬很难替代真人;还有一部分人觉得在高难度拍摄方面能省钱省时间。 这次事件算是把“AI数字艺人撞脸明星”算不算侵犯肖像权的问题推到了前台。郭旨龙教授强调如果让观众误以为是某个人从而观看剧集或者消费产品的话就有风险。王琦老师则进一步说明只要公众能稳定识别出特定真人就有可能涉嫌侵权。 这次的纠纷发生在杨紫和林汐颜两位明星身上。林汐颜因为长相与杨紫有几分相似而被网友点名。结果杨紫工作室直接发文怒斥侵权行为并展开法律行动。王琦老师说要从多方面判断是否侵权比如姓名使用场景还有话语气质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