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两名司机高架追逐竞驶引发事故 因危险驾驶罪获刑再敲安全警钟

问题:从“别一下”到“追着跑”,公共道路被当成“情绪宣泄场” 记者从涉及的司法信息中获悉,2025年3月29日,张某、李某分别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徐州市贾汪区徐贾快速通道时,因变道引发矛盾。随后二人在快速通道内多次相互追逐,采取曲折穿行、强行超车等危险方式行驶,继而发生交通事故。法院经审理认定,两名被告人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从宽处理,分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原因:路怒叠加侥幸心理,危险驾驶从“冲动”滑向“犯罪” 案件表面看由一次变道触发,实质反映出部分驾驶人交通法治意识淡薄、情绪管理不足以及对法律边界认知偏差。一些人将抢道、别车、强行超车视为“逞能”“讨说法”的手段,误以为只要未严重造成人身伤亡便不会承担刑事后果。司法机关指出,公众对危险驾驶罪的认知往往停留在醉酒驾驶,对追逐竞驶的刑事风险了解不够。事实上,在车流密集或道路条件复杂的快速通道上,频繁变道、压线超车等行为会显著抬高事故概率,一旦达到“情节恶劣”,就可能从一般违法跨入刑事追责范畴。 影响:不仅危及当事人,更扰乱交通秩序并放大公共风险 追逐竞驶特点是突发性强、控制难度大、连带危害广。其危险性并不局限于涉事车辆之间的碰撞,还可能导致其他车辆紧急避让、连环追尾等次生事故,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尤其在快速通道等相对车速较高的路段,驾驶人一个情绪化动作就可能触发连锁反应。此类行为同时破坏正常交通秩序,增加道路管理成本,削弱公众对交通安全的获得感与安全感。此次判决释放明确信号:对将道路当“竞技场”、以斗气方式驾驶的行为,依法惩治绝不手软。 对策:用法治划清底线,以共治压实责任,推动文明出行形成自觉 一是强化法律宣传与精准普法。应结合典型案例,面向驾驶人持续讲清危险驾驶罪的适用情形,特别是对追逐竞驶、强行超车、恶意别车等高风险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直观提示,使“违法成本”深入人心。 二是提升执法针对性与科技支撑。对快速路、城市快速通道等易发生竞驶的路段,可继续完善视频巡查、智能识别等手段,提高发现率、处置效率,对多次急变道、频繁压线、异常加速等行为及时预警、依法查处。 三是倡导理性驾驶与冲突降级。交通参与者遇到插队、变道等摩擦,应通过减速避让、保持车距等方式降低风险,避免以危险操作“回应”。必要时可保存行车记录并依法报警处理,让矛盾在法治轨道内解决。 四是压实行业与平台提醒责任。对网约车、客运、物流等职业驾驶群体,可通过常态化安全培训、风险提示与考核机制,强化“职业驾驶更应守法”的底线意识,减少由疲劳、赶时间、情绪波动引发的激烈操作。 前景:以“零容忍”遏制道路斗气,让规则成为最硬的“护栏” 从司法实践看,依法惩治追逐竞驶,有助于形成清晰的行为边界,推动“文明出行、守法驾驶”从倡导走向自觉。随着道路监测手段持续完善、交通治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对危险驾驶的发现能力和处置效率将进一步提高。可以预期,惩治与预防并重、执法与普法并行的治理体系,将对“路怒式驾驶”“斗气别车”等顽疾形成更强震慑,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这起案件给所有驾驶人敲响警钟;道路不是竞技场,遵守交规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文明驾驶不是简单的习惯,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只有当每位驾驶人都能自觉守法,我们的道路才能真正成为安全畅通的公共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