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帮扶迈入新阶段:纳入乡村振兴统筹实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中国农村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2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系统介绍了常态化帮扶的新要求,显示我国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上工作重点正发生重要调整。2021年至2025年——党中央设立5年过渡期——对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继续给予支持。今年是进入常态化帮扶新阶段的第一年,也是对过渡期政策的延伸与深化。中央一号文件已作出具体安排,对应的配套政策也加快制定出台。这个变化反映出我国脱贫工作正从集中攻坚转向长期巩固的制度化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继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中央明确要求,将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持续抓好落实,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这一安排强调系统衔接,避免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两张皮”。在帮扶对象上,要实行动态管理。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覆盖全体农村人口,只要出现风险就可纳入监测帮扶。这意味着帮扶范围从原有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拓展到所有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村群众。要合理确定对象认定标准,扎实做好乡村两级常态化监测,健全精准识别与快速响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分类管理;对退出政策后可能出现返贫风险的,继续落实帮扶。风险消除后实行动态退出,不固化身份标签,以提高精准度,也减少长期“贴标签”现象。 在帮扶方式上,要突出精准高效。强化开发式帮扶,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推动帮扶政策协同集成,更注重激发内生动力。核心在于从被动救济转向促进发展,避免“大水漫灌”和单纯“等靠要”,同时尽量减少政策调整带来的“悬崖效应”。产业帮扶要优化方式,加强统筹规划和长期培育,避免“一窝蜂”上项目,防止大起大落。就业帮扶要深入强化有组织劳务输出,用好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渠道,稳定就业规模,推动从“输血”向“造血”转变。 在帮扶区域上,要注重分层分类。中央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欠发达地区的重要帮扶单元,确定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并支持一批省级重点帮扶县,继续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各上给予倾斜支持。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等举措,带动这些地区整体提升,缩小发展差距,推动群众持续增收。这种以县域为单元的集中支持,有助于形成更稳定的区域发展合力。 帮扶政策上,要保持总体稳定。在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资源要素配置等上,不搞急转弯、急刹车,保持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规模以及省市两级投入规模总体稳定。同时,在总结攻坚期和过渡期经验基础上,继续完善并用好五级书记抓、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等成熟机制,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确保工作衔接不断档、支持力度不减弱。

从攻坚战走向持久战,中国特色防返贫治理正在形成新的制度框架。动态监测提升了风险识别效率——开发式帮扶增强了发展动能——重点区域支持与政策稳定预期相互衔接。这场关乎亿级脱贫人口福祉的制度调整,不仅为全球减贫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也在实践中回应了共同富裕的长期命题。未来五年,常态化帮扶的持续性与创新性,将在更大范围内检验乡村振兴成效与中国式现代化的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