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老实人因为一瓶饮料寒心,也别让钻空子者因为一瓶饮料暴富

陈先生在超市买了四瓶美年达,带回家打开冰箱发现其中一瓶的生产日期被刮掉了,只剩下淡淡的痕迹。陈先生回忆起在超市购物时货架上只剩下这四瓶饮料,他顺手拿了四瓶回家。但当他仔细检查发现,这次购买的四瓶饮料中有三瓶有生产日期,还有一瓶没有生产日期。他担心这瓶没日期的饮料会给他带来麻烦。 陈先生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给超市负责人看了一下相关法律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果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和支付十倍或三倍的赔偿金。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那就给消费者赔偿1000元。陈先生告诉超市负责人自己希望得到1000元赔偿。 超市负责人表示他们一直都走正规渠道,从没出现过这种低级错误,怀疑是有人故意搞破坏。但陈先生不相信他们所说,认为这样的事情谁都不会做。双方僵持不下,谈判陷入僵局。 超市方面私下透露他们正在联系厂家调查同一批次条码和出厂记录,如果是供应链问题会尽快给顾客答复。陈先生同意等待调查结果出来再做决定。 这个事件被发到社交平台后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有些人认为陈先生是为了讹钱才会去买这种没日期的饮料;有些人觉得职业打假人逼得商家们不得不自查问题;也有人觉得生产线上出现漏打日期的情况太罕见了;还有人觉得不管动机如何,消费者都有权依法索赔。 整个事件最无辜的是顾客花钱买不安心;最该被追问的是供应链为何会出现漏印情况。对于商家来说,要先进行调查和整改措施才能解决问题。 如果这次漏印是商家的疏忽造成的,那么1000元赔偿就是应该支付给顾客的;如果是供应商问题导致的,那么商家可以再向供应商追责。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留意商品日期是否完整;商家在营业前也要对商品进行自检确保质量安全。 以后遇到类似问题消费者可以拍照留证、保存购物小票再与超市沟通处理无果时再依法维权——别让老实人因为一瓶饮料寒心,也别让钻空子者因为一瓶饮料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