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专项监督成效显著:纠正违规执法1.9万件 为企业挽回损失26亿元

问题——近年来,个别地方涉企案件办理中出现违规异地执法、跨区域违法抓捕、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现象,主要表现为管辖权把关不严、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经济纠纷、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以及涉企刑事“挂案”久拖不决等。这些做法损害企业合法权益,也可能扰乱市场秩序,削弱社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稳定预期。此次专项监督直面上述痛点,通过监督纠偏推动依法规范办案。 原因——从实践看,问题既有个案因素,也有制度性诱因:一是跨区域协作与管辖审查机制仍需细化,部分案件线索来源复杂、涉及地域广,移送、侦查、起诉等环节易出现管辖争议或“先办后审”的倾向;二是少数地方存在将执法司法与利益关联、绩效考核等因素不当绑定的风险,诱发逐利动机,导致办案偏离法治要求;三是涉企案件专业性强、证据审查难度大,若内部监督与外部协同不足,可能出现“查扣冻”适用过度、期限把控不严,对企业资金链、供应链造成冲击;四是程序性保障落实不到位,导致一些案件在证据不足或不具备起诉条件时未能及时纠正处置,从而形成“挂案”。 影响——专项监督公布的数据说明了集中整治的力度与针对性。截至2025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办理专项监督案件1.9万余件,通过开设12309专项监督专区、深化协作等方式收集线索2.9万余个,并完善督办交办机制,最高检与省级检察院共挂牌督办交办案件500余件,其中最高检直接挂牌督办交办30件。监督纠治上,检察机关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管辖权审查,推动规范行使管辖权;共监督撤案3000余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3500余人,体现对证据标准和程序要求的严格把握。针对企业反映集中的财产处置问题,共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扣冻”26亿余元,依法变更人身强制措施820余人,既回应企业关切,也降低不当办案对正常经营的外溢影响。围绕久拖不决的“挂案”问题,推动清理涉企刑事“挂案”4300余件,并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经济纠纷210余件,深入明确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同时,专项监督并非“宽纵”,对破坏企业发展秩序的犯罪依法保持打击力度:起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1.2万余人;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妨碍科技创新类犯罪1.6万余人,体现以规范促发展、以保护促创新的同步推进。 对策——推动从“事后纠偏”向“源头治理”延伸,是专项监督的重要取向。最高检强调推进监督过程中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剖析原因、完善规则,推动标本兼治。一上,拓展线索发现渠道并强化督办交办,提高问题发现与纠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形成“受理—核查—纠治—反馈”的闭环监督;另一方面,完善规范性制度供给,研究起草加强刑事诉讼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监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对“查扣冻”适用条件、范围、期限、救济渠道等环节形成更具操作性的约束。同时,建立健全跨省涉企刑事案件法律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跨地域办案的程序边界与协同规则,从源头减少“管辖争议”和不当异地办案等风险。 前景——随着制度机制健全,专项监督的成效有望从个案纠治向规则固化延伸。一方面,跨省涉企案件法律监督机制的健全,将促使执法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强制措施适用、财产处置、移送审查起诉等环节更加注重合法性审查与程序规范,压缩趋利性、选择性执法司法空间;另一上,依法惩治涉企犯罪与依法保护企业权益同步推进,有助于形成更清晰、更稳定的预期:合法经营受保护、违法犯罪必追究、程序正义不可突破。随着监督成果转化为常态化制度安排,企业对稳定政策与可预期法治环境的信心有望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与创新动力也将获得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说明了以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态度与行动。经过一年多努力,有关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推动纠正执法司法中的不规范问题,维护市场秩序和企业权益。下一步,应继续深化监督,完善制度机制,形成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的长效安排,为企业创新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