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出现“职业索赔”行为变形的情况;省市场监管局在“3·15”专题发布会上披露,2025年全省12315平台受理案件中,出现10余人投诉举报超过100次、40余人超过50次的异常现象。部分人员通过夹带异物、商品调包等方式制造问题,再以投诉举报为名实施敲诈勒索。
投诉举报制度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公共机制,其基础在于公平与可信;治理“职业投诉人”牟利乱象,关键不是压缩正当维权空间,而是用更细化的规则、更严格的证据标准和更高效的协同机制,防止程序被滥用,让公共资源回到公共用途。只有让依法维权有渠道、恶意牟利无空间,才能更好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营商环境优化的同向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