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萌、刘丹、覃淋和周雅萌这四个人给贵州日报天眼新闻写了篇文章。在这个故事里,曹天乐是个炒货店老板,贵州那边的人常去他店里买东西。有一天,一个顾客急匆匆地找他,说自己急需换5万现金。曹天乐也挺相信这人的,就通过微信收了对方的钱。可是呢,这笔钱没借条也没备注。曹天乐还傻乎乎地把店里备用的现金全拿出来给对方了。结果没想到啊,这位顾客拿着转账记录反过来告曹天乐说他欠自己5万元!你说气人不气人?法院一看这情况就懂了:才认识没几个月,也没借条备注,张口就借5万?这根本不可能啊!最后法院驳回了那个顾客的请求。可更让人无语的是,过了段时间,那个顾客竟然又告他不当得利。这次啊因为证据不足他才撤诉。曹天乐收到通知那一刻当场哭了出来。这一年多受的委屈总算有了说法。 但官司赢了又怎么样?伤害还在继续啊!谣言跑得比判决书还快,他的生意早就没了。为了证明清白,他自掏腰包办文艺演出还找了几百号人讲自己的遭遇。现在他还打算花30万请全村人吃饭呢。 谁说只是一场官司?这对一个做小生意的小伙子来说太沉重了。好好的炒货店开了一个月就关了;朋友也都躲着他看。这种“社会性死亡”可比输掉官司还残忍。 这个事给我们都提了个醒:第一点就是善良得有锋芒,好心要留证据。转账备注、写个收据这些麻烦事儿关键时刻能救命啊;第二点就是别小看谣言的力量,也别低估法律的公正;第三点就是为曹天乐这种人点赞吧。哪怕生意黄了朋友散了他也要把清白讨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