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近发布了一个新规定,主要是为了给那些胡乱吹嘘自己产品的“萝卜坑冠军”广告划上一个终止符。虽然听起来像是要限制创意,实际上是在给大家制定公平竞争的规则。毕竟,竞争再激烈也得讲公平,宣传再精彩也得真实。企业如果一直靠这种制造噱头的话术来竞争,迟早会把精力都放在编造数据上,而不是把心思放在产品质量上。 你仔细想想,那种连续五年销量领先、用户满意度第一的广告语,看着是不是有点让人忍俊不禁?其实很多都是瞎编的,在地铁灯箱、短视频,甚至企业做的PPT里都能看到。这些表述虽然编得精细隐蔽,还说得理直气壮,但根本没有依据。消费者很容易被误导。 现在的商家真的很会玩策略:如果真本事赢不了别人,那就给自己挖个“萝卜坑”,然后在里面当“坑主”。他们会把市场切割得很细,比如把人群限定在某个商圈或者特定生活习惯里,把时间限制在促销周期里,甚至把功能集中在某个极端测试条件下。在这个被精心设计的“坑”里,谁都能当冠军。 他们还有一个惯用伎俩:“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这种广告往往用大字号、醒目的颜色喊“史上低价”或者“无敌性能”,却把关键的限制条件、责任免除条款、有效期之类的信息用极小的字体藏在边角里,生怕消费者看到。 这种做法简直是破坏市场生态。一方面让市场看起来很繁荣却都是虚假的繁荣,逼着诚信商家也不得不去搞这种标榜竞赛;另一方面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人在不完整甚至误导的信息下做决定。 《指南》针对这些乱象也给出了明确的解决办法。如果用“最佳”“第一”这类词来宣传细分行业或者领域,范围必须得依据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来定;如果范围不明确或者导致消费者误解的话,就不能享受豁免处罚了。这就好比给那些在针尖上称王的“人造第一”摘了帽子。 对于“大字小字”的套路,《指南》也明确禁止通过减小字号或者改变字体颜色来隐瞒关键信息。所有引证说明都要让公众能看得清楚明白。 从之前的“大数据杀熟”到现在的“引证广告乱象”,监管部门一直都在努力鼓励创新和规范发展。这次出台这个规定也是为了正本清源,让企业把精力重新放回产品上。 佘颖表示:规范广告并非束缚创意,而是要厘清竞争的边界:竞争可以激烈但必须公平;宣传可以精彩但必须真实。希望经过这次整治之后,企业的竞争能从制造“话术冠军”的捷径走回锻造“产品冠军”的正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