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前,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朱坡中心小学于3月12日组织全体学生走出教室——走进校园周边超市——以沉浸式主题实践的方式,将消费维权法治教育搬到了生活消费的第一线; 一、问题:未成年人消费安全意识薄弱,亟需补课 长期以来,消费维权教育在中小学课程体系中处于边缘位置,对应的知识的传授多依赖课本讲解,缺乏与真实消费场景的有效对接。调查显示,大多数小学生在日常购物中仅凭包装外观和口味偏好做出选择,对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标识等基本信息普遍缺乏关注,对"三无产品"的识别能力更是严重不足。另外,未成年人在遭遇消费侵权时,往往不知如何维权、向谁求助,自我保护能力存在明显短板。 二、原因:传统教育模式与现实需求之间存在落差 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传统法治教育模式的局限性。以课堂讲授为主的普法方式,内容抽象、情境缺失,难以在学生心中形成直观认知和持久记忆。消费维权涉及的法律条文、标识规范、投诉流程等内容,若脱离真实的消费场景,往往流于形式,难以转化为学生的实际行动能力。此外,家庭消费教育的缺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未成年人消费安全意识的不足。 三、影响:实景教学打开法治教育新维度 此次活动中,学生们以"小小消费检查员"的身份,在教师带领下对超市货架上的食品、日用品、文具等商品逐一进行核查,重点学习识别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SC认证标识及产品成分表等关键信息,并现场区分合格商品、临期商品与过期商品的差异。随行教师结合真实案例,以儿童化语言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普及12315投诉举报热线的使用方法,解答"买到不合格商品该找谁""遭遇消费侵权如何维权"等学生最关心的实际问题。 这种将法律知识嵌入真实消费场景的教学方式,有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学生们两两一组,拿着商品逐字核对信息,不时举手提问,将课堂上的抽象概念与货架上的具体商品一一对应,学习效果显著优于传统课堂讲授。参与活动的学生表示,过去逛超市只看包装是否好看,从未留意生产日期和合格标识,此次活动让他们真正学会了辨别不合格商品,并表示回家后要将所学知识传授给家中老人,共同守好消费安全关。 四、对策:将实践育人常态化、系统化 朱坡中心小学校长卢志强表示,生活是最好的课堂。学校将持续推动法治安全教育与社会实践的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贴近学生生活、契合成长需求的实践育人活动,引导学生走出教室、走进社会,在真实情境中学知识、长才干。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此次活动所探索的"课堂延伸"模式,为学校法治教育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路径。将普法内容与日常消费场景相结合,不仅能够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也有助于在未成年人群体中形成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行为自觉,从源头上减少消费侵权事件的发生。 五、前景:消费维权意识培育需多方联合推进 未成年人消费安全意识的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学校单上努力难以实现根本性改变。未来,还需家庭、学校、市场监管部门及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共同构建覆盖校园内外的消费安全教育体系。在"3·15"消费者权益日的节点效应带动下,类似的实践活动若能在更多学校推广落地,将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提升未成年人群体的消费安全素养。
消费安全与法治意识的养成,不仅靠课堂讲授,更靠日常实践的反复训练。把“货架前的辨识”与“规则下的维权”教给孩子,价值不止于一次活动,更是在帮助他们打下终身受用的风险识别能力与守法用法意识。让理性选择成为习惯,让依法表达成为常态,才能在细节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更稳固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