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24号报道说,贵阳市委原副书记黄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了。这个结果是经贵州省委批准后,贵州省纪委监委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和审查后作出的决定。黄波在这次审查调查中被查出很多问题。他背离初心使命,把政绩观弄歪了,搞一些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他还反抗组织审查,参加了一些封建迷信活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不怎么放在心上,经常接受一些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费用还让别人去支付。组织原则上也有问题,在调整提拔干部的时候为别人谋私利,收受财物。组织谈话时也不说实话。他甚至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在项目承接、企业经营还有职务调整提拔等方面给别人帮忙,收取巨额财物。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些规定都被拿来用了。经过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后,决定把黄波开除党籍。还有给黄波开除公职处分。收缴他的违纪违法所得。黄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不仅犯了严重的职务违法行为还有涉嫌受贿犯罪的问题。十八大以后他也没有收敛和收手,性质很严重影响也很恶劣。所以这次给他严肃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