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宝格丽让蛇头图案不仅出现在珠宝上,也登上了包包的设计,“蛇头包”很快成了大家熟知的品牌标志。就在街头巷尾都在议论这个造型有多酷的时候,有人把蛇头图形拿去注册成商标,想直接把侵权变成赚钱的生意。 2019年,刘某注册的第15911982号图形商标遭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官方觉得宝格丽提供的证据还不够充分,没法证明他们享有著作权,觉得这个蛇头太常见了,缺乏原创性。 宝格丽不服气,直接把官司打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产法院在审理时用了四个步骤,把之前那个“证据不足”的说法给推翻了。法官认为,这个蛇头虽然取材于自然界的蛇,但经过抽象变形和线条组合后,形成了具有审美价值的图形,属于受法律保护的美术作品。 证据链里显示,从2011年起,《L'Officiel》《ELLE》《Vogue》等多家时尚杂志上都有宝格丽带有这个蛇头图形的商品广告出现。到了2013年,还有实际的销售记录在案可以证实。时间线说明在刘某申请商标之前,这个图案就已经被公开使用过了。 刘某经营的商品里也有包类商品,他自己还公开卖过类似款式的包包。这就表明他有合理的机会接触到宝格丽在先使用的图案。再把两个图形放在一起对比一下可以发现,它们在整体轮廓、关键线条还有视觉效果上都非常像,差别很小。 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原裁定,要求他们重新处理这个案件。这意味着刘某的这个商标很可能侵犯了宝格丽的著作权。宝格丽通过这次维权不仅保住了自己的品牌标志,也给那些想靠抄袭分一杯羹的人划下了一道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