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协同加力监管再升级:87号文明确金融企业限薪节支与风险处置硬约束

问题:部分领域仍存“重规模轻质量、重激励轻约束”的倾向;近年来,金融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重大战略上持续加力,但也暴露出一些共性短板:少数机构费用支出刚性偏强,会议、差旅、培训等管理不够细;薪酬分配中“差距偏大、激励偏短期”的情况个别环节仍有发生;不良资产处置中少数案例存在核销后追偿弱化、转让流程不够透明等风险点;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上也需要深入压实真实性责任。如果这些问题不及时纠偏,既会抬高经营成本,也可能削弱机构的风险抵御能力,影响金融资源更有效地服务发展大局。 原因:宏观财政与风险治理双重约束增强,金融“公共属性”进一步凸显。一方面,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要求金融体系把更多资源投向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普惠小微等关键领域,资金使用效率与风险定价能力需要同步提升;另一方面,在更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背景下,监管部门与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协同,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建立更严格的预算约束和绩效约束。此前央行按程序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等举措,也表达出金融与财政联动增强、金融让利支持公共目标的政策信号。在此基础上,通过制度化安排强化约束、减少“隐性激励”和“隐性成本”,成为提升金融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 影响:从“花钱方式”到“挣钱方式”全面校准,行业经营逻辑将更趋稳健。涉及的要求在多个维度形成闭环管理。其一,薪酬分配更强调结构优化与基层倾斜,明确总部员工及中高管岗位工资增幅与全员平均工资增幅挂钩,并将各类工资性收入纳入总额管理,压缩工资外变相发放空间,有助于收敛内部收入差距、稳定一线队伍预期。其二,“过紧日子”从倡导转为硬约束,会议、差旅、培训、论坛庆典、业务招待等纳入更严格的预算管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等支出从严核定,推动资金更多投向主责主业。其三,明确个人消费不得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娱乐、健身、旅游、购物、馈赠等由个人承担,进一步划清公私边界,降低道德风险。其四,绩效薪酬递延支付与追责追薪机制加强,要求绩效薪酬较大比例延期且期限不少于一定年限,对重大违法违规或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可追索已发放部分并止付未支付部分,覆盖离职、退休等情形,有助于纠正短期逐利冲动,强化“风险与收益对等”。其五,针对无效重组掩盖风险等行为设置硬约束,防止以“账面腾挪”推迟风险暴露,倒逼机构回归真实风险识别与处置。其六,不良资产核销后坚持“账销案不销”,对追偿、转让透明度、关联交易等提出更严要求,强调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严禁利益输送。其七,会计核算划定多条红线,并推动审计机构轮换,提升信息披露可信度,遏制财务粉饰与“数字游戏”。其八,境外投资实行全链条管理,强调尽调、监控、问效与问责并重,防范跨境资产成为风险“盲区”。 对策:以制度执行为核心,推进预算、绩效、风控、内控“四线合一”。业内人士认为,政策落地的关键在于把规定转化为可操作、可核查、可追责的流程。首先,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将费用控制、资产配置、采购与公用支出统一口径管理,形成“事前有标准、事中可追踪、事后能问责”的闭环。其次,优化薪酬治理结构,突出岗位价值与长期绩效导向,健全绩效递延、风险调整与追索机制,使激励与合规、风控保持一致。再次,提升不良处置专业化水平,完善核销、追偿、转让的制度台账和信息披露,严防关联交易与低价输送。同时,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管理,完善内外部审计协同,严格执行核算边界与披露规范。对境外投资,应进一步健全穿透式管理和投后管理,压实国有股权董事勤勉尽责要求,提升跨境风险识别与应急处置能力。 前景:金融机构将更注重“质量型增长”,服务国家战略的考核权重有望继续提升。从政策导向看,未来国有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可能更加突出服务国家发展目标与经营质量,绿色信贷、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普惠小微等指标的重要性将上升,传统以规模与速度为主的评价权重将趋于淡化。随着厉行节约与合规治理常态化,金融机构或将把更多资源投入产品创新、风险定价、科技赋能和客户服务等“硬能力”建设,通过提高人均产出、优化资本占用、增强风控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对市场而言,更真实透明的信息披露与更清晰的责任体系,也将提升行业公信力与风险可预期性。

87号文的实施,标志着中国金融监管迈向更精细、更制度化的阶段;在财政与金融协同发力的背景下,行业既要守住稳健运行的底线,也要在体制机制完善上走在前面。这场自我约束的管理升级——既是对短期问题的集中纠偏——也关系到金融如何更好服务新发展格局。下一阶段,如何在风险防控与创新活力之间找到更稳妥的平衡,将成为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