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社会矛盾的主要发生地,也是矛盾化解的最优位置。
如何有效筑牢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
近日,开阳县三个司法行政部门在花梨镇联合开展的人民调解专题培训,正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探索和具体回应。
培训针对当前基层调解工作中的实际需求精心设计。
开阳法院花梨法庭庭长刘荣菊以民法典和人民调解法的核心条款为基础,系统讲解了法律关系认定、举证责任分配等基础理论。
特别是针对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土地承包经营、相邻关系等在基层高频出现的纠纷类型,采用"案例还原、法律剖析、调解技巧"三位一体的教学方法,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的操作指南,帮助调解员准确把握各类纠纷的法律构成要件和裁判逻辑。
同时,县司法局花梨司法所和县检察院花梨检察官工作室分别从基层调解员能力提升和检察机关参与基层治理的角度,为参训人员提供了专业化的实操教学和理论指导。
这种多部门、多角度的立体式培训体系,有助于调解队伍更全面地掌握矛盾纠纷化解的法律知识和实务技能。
参加培训的人员涵盖镇属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网格员及综治中心全体人员,这一广泛的参与面体现了基层矛盾化解工作的全覆盖、全链条特点。
通过培训,这些基层工作者将成为矛盾纠纷的"第一接待人"和"第一调解人",在源头阻止矛盾升级、防止纠纷激化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此举是深化"府院联动"、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重要举措。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探索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基层人民调解作为这一体系中最基础、最贴近群众的环节,其专业化水平直接影响到社会矛盾的化解效率和社会治理的整体效能。
通过定期培训和能力建设,可以切实增强基层调解队伍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在萌芽状态。
据了解,开阳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的常态化培训指导机制,持续为基层调解队伍赋能,推动多元解纷工作向纵深发展。
这意味着类似的培训和指导将成为一种制度化、经常化的工作安排,而非一次性的活动,这对于维持基层调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基层治理的关键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
把法律专业力量与基层调解网络有效衔接,让调解员既懂政策也懂法律、既讲情理也守规则,才能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持续推进联动培训与制度化协作,不仅是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补课”和“加油”,更是在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打牢基础,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