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荣县这次罚了15个人,把违法收入都没收了。这处罚决定书文号是荣综行罚决〔2025〕29号,处罚事由是没取得建设许可就盖房子。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孙*这事儿挺严重的,直接罚了6090元。还有一个罗*,被没收了1539元。宋**、但*、胡**、邓**、罗**、黄**、徐**、张*、李**、朱**、杨**、邹**、谢**这几个人也被罚了,每个人被没收的金额都是3010元。 2026年3月19日这天,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共开了9个处罚决定。给这些人的处罚结果就是没收他们的违法收入。这就是荣之县公布的信息。这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台的法律可真管用,让这些人知道违法建筑是不能随便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