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深化府院联动织密法治治理网络 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从“到场”向“实质发声”升级

在依法治国的推进中,甘肃省府院联动实践取得明显成效。1月22日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透露,该省通过制度创新,正在提升行政应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长期困扰行政诉讼领域的"告官不见官"现象依然存在。一些行政机关负责人虽然依法出庭,但存在"出庭不出声""出声不发力"的问题。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席小鸿指出,这不仅削弱了司法权威,也妨碍了行政争议的有效解决。 针对这个问题,甘肃省推出了系列制度举措。省级层面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构建了覆盖十大领域的"1+14+N"联动体系。其中"1"是省级统筹机制,"14"是市州配套方案,"N"是各类专项子机制。张掖、庆阳等地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高台、两当等基层法院形成了常态化协调机制,形成了纵横贯通的法治网络。 制度创新的关键是责任落实。甘肃省明确规定四类重点案件必须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通过典型案例示范、定期通报督导等方式确保应诉质量。金川区区长在许某诉区政府一案中的示范性应诉,既促成了案件的圆满解决,也反映了政府依法行政的态度。数据表明,这种实质参与型应诉模式使行政案件上诉率、申诉率明显下降。 在审判机制创新上,甘肃法院建立了全链条解纷体系。诉前阶段强化行政复议调解功能,2025年行政复议收案量已超过一审案件;诉讼中推行"梯次调解法",判后完善答疑机制,形成了"预防-调解-审判-化解"的闭环管理。这种系统化改革使该省行政审判质效指标持续位居全国前列。 法律专家认为,甘肃实践具有重要示范意义:一是将府院联动从个案协调升级为制度性安排;二是通过负责人实质参与重塑官民互信;三是以非诉解纷前置减轻司法负担。这种"法治诚信建设+纠纷多元化解"的双轮驱动模式,为深化依法行政提供了新的思路。

府院联动的深化说明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甘肃省的实践说明,当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真正形成合力,当行政负责人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承诺,当纠纷化解的目标从"结案"转向"事了",法治的力量就能真正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从"出庭"到"出声出彩"的转变——既是工作方式的创新——也是法治理念的深化,标志着我国行政审判工作正在进入更加成熟、更加完善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