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何把“公园城市”从理念口号转化为可衡量、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路径,是不少城市推进绿色发展和高品质生活过程中面临的共同课题;近一段时间,各地在生态修复、绿道体系、城市更新和公共空间提升诸上持续探索,但评价口径不统一、指标体系碎片化、成果难以横向比较等问题较为突出,影响了经验沉淀与政策协同。首个公园城市建设评价国家标准的发布,正是对“怎么评、评什么、如何用”此关键环节作出的制度回应。 原因——从政策导向看,建立与新发展理念相适配的城市建设标准体系,已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2022年,国务院批复同意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总体方案,要求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城市发展全过程,并明确提出探索建立健全公园城市建设细则和标准。标准的研制与发布,既是落实国家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实践基础上对方法与评价体系的系统提炼。成都作为公园城市理念首提地,具备较好的生态本底和持续的制度创新能力,已在理论研究、政策法规、标准体系、评价体系及建设实践等上开展较为系统的先行工作,为牵头制定提供了条件与经验支撑。 影响——从标准内容看,《公园城市建设评价指南》围绕总则、框架、建设内容、流程及方法作出系统规定,强调系统全面、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适用等评价原则,并注重过程客观与成果转化应用。这意味着评价不再只关注“新增了多少绿地”,而是更强调城市空间与自然系统、人居环境与公共服务、治理能力与可持续机制之间的整体协同。标准构建的评价框架覆盖自然生态、空间形态、人居环境、生态赋能、城市治理五个方面,并设置共生格局、系统修复、公园绿道体系、城园融合、街区公园化人居环境、社区公园化人居环境等建设子项,有助于推动公园城市从“景观化改造”转向“系统化治理”。同时,标准对准备、评价到总结各阶段的流程与方法作出规范,为跨部门协作、第三方评估及评估结果应用提供了更清晰的操作依据。 对策——标准落地关键在于把“评价工具”用成“治理工具”。一是坚持因地制宜,避免简单套用指标造成“一刀切”,把城市资源禀赋、发展阶段、人口结构与空间格局纳入综合判断,兼顾可比性与适用性。二是强化数据支撑与过程监督,完善生态监测、空间治理、公共服务与民生满意度等数据体系,提高评价的客观性与可追溯性。三是突出结果运用,将评价结论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城市更新项目遴选、公共空间品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衔接起来,形成“评—改—再评”的闭环。四是加强公众参与与社会共治,在街区与社区层面将“公园化人居环境”建设与群众需求对接,提升获得感、便利度与安全感。 前景——近年来,全国已有70余个城市开展公园城市涉及的实践,上海、深圳、青岛、咸宁、杭州、苏州、广州等地通过不同路径推进探索,实践基础不断扩大。随着国家标准发布,公园城市建设有望从各地分散探索迈向更统一、更规范的制度化阶段,推动经验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可以预见,围绕城市系统修复、蓝绿空间连通、城园融合与精细化治理等方向,未来将更强调“生态价值转化”与“公共服务均衡”的双向提升,深入促进绿色低碳转型与城市韧性建设。同时,标准实施也将推动城市治理方式升级,从项目驱动逐步转向以目标导向、系统治理和持续评估为特征的长周期管理。
公园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理论指导、政策支持和标准规范的支撑下开展;成都发布的该国家标准,不仅为自身建设提供了依据,也为各地提供了可借鉴的评价框架和建设指引。随着标准的推广应用,我国公园城市建设将进入更加规范、更加科学的新阶段,有助于推动城市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变,使生态文明建设更深度地融入城市建设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