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为没签合同就不算给公司干活!最近02家打工者和公司闹上了法庭。小A是01个普通打工仔,他被一家甲建筑公司叫去帮忙干活。一天晚上,小A和同事们吃完饭打算回宿舍休息,结果在半路上遇到车祸不幸去世。他的父母得知后,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社部相关规定表明,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提供的劳动属于公司业务范围,并且受公司管理,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小A的父母把官司打到了新乡县法院。法官通过审查考勤、服从指挥、劳动内容和报酬发放等情况,确认了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法官解释说,书面合同并不是唯一凭证,只要实际履行了用工义务,就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证据非常关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等。用人单位最好在雇佣员工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打工者也应该注意留存工资条、聊天记录等证据以备不时之需。没签字并不代表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别担心没签合同,要把证据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