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受贿3407万获刑12年

这个案子里有个叫张天峰的,他以前是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副局长。法院一审是在2026年2月26日判的,地点在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结果是张天峰因为受贿罪被判刑十二年,还得交两百万元罚金。法院查清楚了,张天峰从2004年一直忙活到2023年。他在陕西省榆林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当过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后来还去过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做过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最后成了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司司长。张天峰在这些职位上为一些人和单位办事,帮他们弄项目、安排工作、升官发财。他收钱的方式有时候是直接收,有时候是让别人帮忙转。这期间他一共弄了差不多3407万人民币。 张天峰当时有职务之便啊,他利用这些便利给别人好处。他自己认罪态度还不错,也把大部分没查出来的事都交代了。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他把赃款都退出来了。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他构成了受贿罪。因为这些情况,张天峰依法能从轻处理。法院就给了他一个有期徒刑十二年的判决。 这个案子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天峰和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陕西省榆林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组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有关的。这个案子从2004年开始一直到2023年,最后在2026年2月26日宣判了。张天峰一共收了34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