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 释放从严整治信号

问题:通报的三起案例指向涉企服务与项目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反映少数党员干部把公共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一是交通与航运物流领域个别人员利用岗位影响,在工程项目承揽、质量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环节为他人提供便利并收受财物,造成市场主体“找关系、走捷径”的不良导向。

二是城市管理执法系统个别负责人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在排水项目公开招投标中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帮助特定企业中标,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三是农业农村领域个别干部通过虚报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本人实际经营的养殖场套取项目补助,侵蚀惠企惠农资金安全,影响政策公信力。

通报显示,上述人员均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分别于2026年1月至2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因:从案件类型看,问题易发多发与三方面因素相关。

其一,工程建设、行政审批、项目验收、资金补助等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廉政风险天然较高;一旦监督链条存在薄弱环节,权力寻租便可能趁虚而入。

其二,部分关键岗位规则执行不严,招投标代理选择、评审组织、验收把关、补助审核等流程若缺乏刚性约束与可追溯机制,容易被“人情”“关系”绑架。

其三,个别干部纪法意识淡薄,把为企业“打招呼”“开口子”视作所谓“能耐”,甚至将政策支持异化为个人利益输送通道,最终损害的是政府形象和市场信心。

影响:营商环境的本质是制度环境、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

上述行为一旦发生,将带来多重负面外溢效应:对企业而言,公平竞争被扭曲,守法合规者成本上升,市场预期被扰动;对行业而言,项目质量、公共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面临风险,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选择;对地方发展而言,行政效率与政府公信力受损,影响投资吸引力与产业集聚。

更值得警惕的是,围绕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形成的利益链条若得不到及时切断,易演化为系统性风险,增加治理成本。

对策:通报典型案例既是惩治震慑,也是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动员。

下一步治理应更加突出“系统施治、标本兼治”。

一要紧盯关键权力运行,围绕招投标、工程监管验收、涉企执法、财政补助等重点领域开展穿透式监督,推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流程清单同向发力。

二要强化制度约束与技术赋能,推动招投标全流程公开透明、评标过程可追溯、异常数据可预警;对补助资金实行从申报、审核到拨付、绩效评价的闭环管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三要完善涉企服务与执法规范,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防止以监管之名行干预之实;同时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保护机制,提高问题线索发现率。

四要压实“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对关键岗位干部的日常监督、轮岗交流与廉政教育,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效应。

前景: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工程,关键在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大连此次通报以工程项目、招投标与补助资金为切口,释放了对破坏市场秩序、损害企业权益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随着监督执纪与制度建设同步推进,权力运行将更规范透明,市场主体对公平竞争与政策稳定性的预期有望进一步增强。

可以预见,围绕重大项目建设、惠企政策落实、涉企执法监管的监督力度仍将持续加大,典型案件通报将更加常态化、精准化。

营商环境的优化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长期的坚持和努力。

大连市纪委监委通报的这三起典型案例,既是对过去问题的总结,也是对未来工作的启示。

通过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权力制约,完善制度机制,才能为市场主体创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