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阿坝州有个旅游宣传语征集活动。今年,四川贡山县也搞了个类似的征集活动,把奖都颁出去了,结果有人举报说一个获奖作品“在滇西行走,为贡山停留”跟阿坝州那个“在世界行走,为阿坝停留”差不多,算是抄袭了。贡山县文旅局一查,发现确实是一模一样的句式逻辑,就把这个获奖资格给取消了。 这次事儿说明现在不少公共文化征集活动在审核原创这块做得还不够细。虽然声明里写了原创很重要,还说抄袭就取消资格,可还是得靠大家自己说真话和事后举报来抓漏网之鱼。好多人写东西根本没在意别人的知识产权,很容易就把别人的好点子拿来用。 事前审查光靠嘴说不够严谨,现在主要还是靠参赛者自觉;参赛者对什么是原创也没啥概念,就想着把别人的创意改改凑数;再加上各地搞宣传总爱追求工整对仗的句式,结果就容易撞车。 这种事情不仅伤了公平公正的公信力,也让参与者觉得没啥意思。要是让抄袭的人拿奖还不纠正,那别的真心出力的人就亏大了。贡山县这次赶紧把人除名了是挺讲理的,但也多多少少给地方形象抹了黑。 以后办这种活动得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最好是弄个多层级的审核制度,光看个形式不行,还得用专业的眼光或者技术手段去比对一下是不是原创。条款里也要把啥是原创说得明明白白,违规了要咋处理也得写清楚。 另外还得多靠群众的眼睛盯着看。公示期长一点,有奖举报也行。平时也要多给参赛者讲讲知识产权的规矩,让大家都知道尊重别人的东西有多重要。 以后大家在搞宣传的时候要多在创意上下功夫,别只图数量不图质量。像贡山这样的地方还可以搞个创意共享库,大家有啥好点子放里面供大家用,既能避免重复又能突出自己的特色。 说到底,原创是文化创新的根儿,诚信是搞活动的底线。贡山这事儿虽然是个案,但反映出来的问题大家都有。只有把制度完善了、监督跟上了、意识提高了,才能让每个创意都受到尊重,每次征集都显露出公平的样子。在文旅融合这股大潮中,我们才能真正让“诗和远方”闪耀出原创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