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追赃挽损常遇到“周期长、地域广、联络难”等堵点;朱某2019年遭遇诈骗损失10.5万元,报案后因嫌疑人去向不明、侦办周期较长,案件一度久拖未结。随着时间推移,被害人更换号码、迁居异地的情况增多,客观上增加了后续审判与执行阶段的通知送达、身份核验和款项发还难度。对不少普通家庭而言,数万元甚至十余万元并非“小数目”——既影响生活安排——也容易加重对维权成本和效果的不安。 原因——此类案件链条化、跨区域特征明显,决定了办理与执行天然复杂。一方面,诈骗分子常借助通信工具与网络平台远程作案,涉案资金流转快、隐匿性强,取证与追赃往往需要多部门协同、分段核查。另一方面,被害人分布全国,案件跨度动辄数年,部分信息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失效,使执行阶段“找人”成为绕不开的前置难题。本案执行中,卷宗仅留停机号码,执行法官没有止步,而是依托警务协作与法院系统联动,通过湖南警方对接黑龙江警方,并深入联系当地法院与派出所,多次核实后才重新建立有效联络,体现出跨域协作条件下司法工作的机制支撑与细致耐心。 影响——依法惩治犯罪与及时返还赃款相结合,是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的重要一环。对个人而言,案款返还不仅能直接弥补损失,也能增强对法治的信赖和对社会秩序的稳定预期;对社会而言,追赃挽损越扎实,越能压缩违法犯罪的“收益空间”,形成“违法必究、赃款难享”的震慑,推动电信网络诈骗综合治理。朱某来信中提到“失而复得”,折射的是群众对公平正义可感可及的期待:不仅要“判得了”,更要“执行到位、返还到人”。 对策——把好“最后一公里”,关键在于完善跨区域协作与执行精细化措施。一是用好跨省协作机制,打通法院、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对接通道,依规推进身份核验、地址核实、线索协查,提高联络效率与准确性。二是健全被害人信息动态更新与告知机制,在案件办理和执行推进中综合运用电话联系、委托协助、异地送达等方式,减少因信息缺失造成的返还延误。三是推进执行工作标准化、清单化管理,针对涉众案件被害人分布广、数量多的特点,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核验、通知、发还节点,确保案款发还公开透明、可追溯。四是加强反诈宣传与风险提示,将典型案例中“资金流转快、冒充身份多、诱导转账急”等特点转化为通俗提示,推动源头防范。 前景——随着跨域协同治理不断深化,涉众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追赃挽损有望更高效、更精准。下一步,可进一步用好执行联动、异地委托等制度工具,并在依法保护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探索更便捷的核验与通知路径,降低被害人“找不到、联系不上、领不到”的风险。通过持续完善协作机制、提升执行质效,既能更好回应群众关切,也能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支撑。石峰法院在该案中通过多渠道联系绝大多数被害人并基本完成发还工作,反映了基层司法机关在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为。
一封感谢信跨越两千公里,包含着群众对法律公正的信任;朱某在信末写道:“六年坚守与担当,诠释了何为人民公仆。”这句话也点出了人民法院工作的价值所在。在依法治国加快的新时代,人民法院不仅要依法惩治犯罪,更要把追赃挽损落到实处,让违法所得回到受害者手中,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石峰法院的做法,是此理念的具体体现,也为各地法院推进追赃挽损工作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