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今年71岁,以前在某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被一个理财经理热情地给推荐了一款中高风险的基金。她认为理财经理之前说了风险不大,挺稳当,结果就信以为真了。 但问题出在风险测评上。王女士之前已经在柜台做了一次风险测评,结果显示她是稳健型的。为了符合购买那款中高风险基金的条件,理财经理指导她重新做了一次风险测评。这次结果就变成了成长型。于是,在理财经理的指导下,王女士把200万元通过手机银行一次性购买了这个基金。 可是两年半后赎回时,她发现亏了85万元,损失比例达到43%。这跟理财经理当初说的“稳健”、“风险不大”完全不符。 为了挽回损失,王女士把银行告到了北京大兴法院。在庭审中银行辩称是王女士自己做的成长型测评,并且她是通过手机银行自主购买的产品。但法院最终认定第二次风险测评并不能代表王女士的真实意思。 法院还指出理财经理引导王女士去网点附近的餐厅进行购买操作时没有进行“双录”,违反了相关规定。最关键的是银行把一款中高风险的基金卖给了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的老年投资者。 法院判决银行给王女士赔偿85万余元的本金损失。这次案件提醒我们老年投资者理财需要注意三点:一是如实填写风险测评;二是选择合规渠道购买;三是拒绝盲目跟风投资。 针对这个事件提供照片的是IC Photo。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