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针对餐饮行业常见的食品安全隐患发布专项风险提示,系统梳理了五类易引发中毒的高危食材,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防范食物中毒事故。 河豚鱼是首当其冲的风险食材。河豚鱼体内含有的河豚毒素毒性极强,食用后会导致神经麻痹,引发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情况下可危及生命。目前医学上尚无特效解毒药物和治疗方法。虽然2016年原国家农业部和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有条件放开了养殖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两个品种的加工经营,但这要求必须经过专业加工去毒处理,且为预包装产品。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从合规渠道采购,禁止销售、加工活体河豚鱼及野生河豚鱼制品,消费者自行购买委托加工的也应予以拒绝。 钩吻混入常用食材是另一隐患。五指毛桃、海风藤、鸡血藤是广东传统食疗中的常见材料,但其根茎与有毒植物钩吻的根茎外形极为相似,且常常伴生,容易被误采或掺杂。一旦误食含有钩吻的食材,极易引发食物中毒,甚至导致死亡。这类风险的防范需要从源头把控,餐饮经营单位应从正规商家采购,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广大市民更要避免自行采摘、购买不明野生植物,不可盲目迷信所谓的野生草药。 亚硝酸盐误用风险不容忽视。亚硝酸盐外观上与食盐、食用碱、白糖等调味品极为相似,容易被误将当作食盐使用,这是引发亚硝酸盐中毒的主要原因。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餐饮经营单位明确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加工制作食品。为防止误买误用,餐饮单位应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散装"食盐"或"味精",建立完善的物料管理制度,确保调味品来源清晰、标识明确。 高温潮湿环境下的食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湿米粉、泡发时间过长的木耳银耳等食材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产生米酵菌酸毒素。这种毒素毒性强劲,致死率高达40%至100%,且耐热性极强,即使100摄氏度加热1小时或高压蒸煮也无法破坏其毒性。临床上目前没有特效解毒药物,医疗成本高昂。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此类高风险食品时,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核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禁止使用无标签标识、无生产日期的食材。对于木耳、面藕等需要泡发的食材,应按需泡发、当天使用,超过24小时的必须作废弃处理。 野生毒蘑菇中毒风险同样严峻。毒蘑菇所含毒素复杂多样,因地区、季节、品种和生长条件不同而各异。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需10分钟左右即可发作。毒蘑菇中毒中最凶险的是肝损害型,表现为恶心、呕吐、肝区疼痛,部分患者伴有精神症状。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发病急、死亡率高。广东气候条件适合野生蘑菇生长,尤其春季是生长旺盛期。许多野生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仅凭肉眼和外貌特征难以辨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借助仪器设备才能准确鉴别。 从问题的深层原因看,食品安全风险的产生既源于某些经营者的侥幸心理和规范意识不足,也源于消费者对食材风险认知的不够。防范这些风险需要形成多方联动的防控体系。一上,餐饮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的采购、贮存、使用管理制度,把好源头关、过程关;另一方面,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的饮食观念,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的野生动植物,不盲目相信民间偏方和野生食材的保健功效。 市场监管部门的这份风险提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系统梳理常见风险、明确防范要求、提醒各方责任,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合力。下一步,相应机构应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提示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从保障"舌尖安全"到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广东此次风险预警说明了精准治理思路。唯有经营者严守安全底线、消费者提升鉴别能力——配合持续监管和科普教育——才能将食品安全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