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网络虚拟财产长期存“查得到、控不住、难处置”的难题,制约执行效率;近年来,涉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网络游戏道具等案件增多,有关资产高度数字化、跨平台流转快、匿名性强,导致一些案件即便发现财产线索,也面临“难以依法变现、难以安全保全”的困境。尤其是虚拟货币,私钥一旦泄露或资产被非法转移,往往难以追回;而处置环节缺少统一标准,又容易出现流程不清、成本偏高、责任边界不明等问题,影响胜诉权益兑现和司法公信力。 原因——技术特性与监管要求叠加,亟需形成可执行的操作框架。一上,虚拟货币等资产依赖密钥控制,链上转移不可逆,传统查封扣押手段难以直接套用,执行中需要专门的技术工具和权限管理。另一方面,国家明确防范虚拟货币相关风险、严格规制相关业务活动的背景下,司法机关处置涉案虚拟货币既要履行执行职责,又要避免触碰监管红线,实践中容易出现“宁可不处置、也不冒险处置”的谨慎选择。上海高院此次出台指引,针对“怎么扣、谁来管、如何保密、如何处置”等关键环节给出规则依据,推动执行工作更可操作、可监督、可追责。 影响——以技术措施和制度约束双管齐下提升安全性,虚拟财产执行走向规范化。指引的一项重要安排,是要求扣押虚拟货币等特定网络虚拟财产时配备冷钱包,并将涉案资产从原持有人地址转移至法院专门设立的冷钱包统一保管。冷钱包不联网,可显著降低远程攻击和网络窃取风险,使“名义扣押”转为“实质控制”,从源头提升资产安全性和可核验性。 此外,指引强调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保管时建立“执管分离、多人多锁、相互监督”等机制:执行处置人员与保管人员分离,关键权限实行多人授权,形成内部制衡,降低单点控制带来的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这套设计既借鉴了金融机构的内控思路,也回应了社会对“处置成本高、过程不透明”等痛点的关注,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提高资金回收效率。 指引还提高了保密与合规要求,明确执行人员不得在联网设备存储私钥或助记词,不得擅自使用私钥登录涉案钱包,对违规行为从严追责。考虑到链上转移不可逆,这些规定相当于为涉案虚拟货币划定“高等级保密+操作留痕”的安全边界,降低信息泄露、资产瞬间被转移等极端风险。 对策——依法执行与风险防控并重,明确“可执行”不等于“可交易”。需要明确的是,将虚拟货币纳入可执行财产范围,目的在于依法实现生效裁判确定的给付义务,并不意味着境内放开虚拟货币交易。按照现行监管要求,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存在清晰的合规红线。司法处置的性质是对涉案财产依法接管、保全与变价,用于刑事追缴、民事清偿等法定目的,而非参与市场交易,更不能对社会公众形成交易引导。 在处置路径上,实践中通常会采取更稳妥的变价与交付安排,尽量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实现价值转化、降低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并避免出现与监管政策相冲突的“法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行为。业内普遍认为,下一步仍需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并在第三方机构准入、费用标准、操作审计、全流程留痕诸上补齐配套制度,使处置环节可核查、可追溯、可评估,把风险控制尽量前置。 前景——统一规则下积累可复制经验,服务数字经济法治化治理。上海高院以“试行”形式出台指引,传递出清晰信号:网络虚拟财产不因形态新就游离于执行体系之外,但其处置必须在法律框架和监管要求内进行。随着数字经济深入发展,网络虚拟财产类型将更加多样,未来有望在更大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执行标准,并在技术安全、费用控制、跨域协作等上提供更成熟的制度供给,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与金融安全提供更有力支撑。
数字化财产持续涌现,司法执行既要适应技术变化,也要守住法治与金融安全底线。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可执行范围,是依法保护财产权利、维护生效裁判权威的应有之义;而在处置环节坚持合规审慎,则是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的必要要求。两者并行,才能让公平正义更可感、更可及、更可持续地落实到当事人权益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