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里关于责任田继承的那部分是没效的

周某和张某生前打算用代书遗嘱的方式,把名下的房产和责任田全都留给次子张某乙,结果呢?长子张某甲不干了。他跑到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人民法院告了一状,说这遗嘱上的签名都是假的,是在神志不清的时候被哄骗着签的,根本不是真的意思。还有个问题,次子张某乙的户口早就迁到县城去了,人家现在都不算这个村的户口了。法院查清楚之后发现,这两份遗嘱确实有两个证人代书和见证,签名手印也齐全。问题出在后面:责任田属于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是归整个户所有的,不能当遗产随便分。再加上张某乙现在都不是这个户的成员了,所以这份遗嘱里关于责任田继承的那部分就无效了。 法官解释说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实是因为有户口在村里才给的一种权利,得靠户里的人共同拥有和经营。要是家里的人去世了,土地还是由活着的人接着种,不会因为有人死了就把地分了。只有当这户里所有的人都没了,这个承包合同才算是到头了。最终一审判决下来确认了这一点:遗嘱里关于责任田继承的那部分是没效的。 大儿子不服气上诉了,二审法院还是维持原判没改判。这事儿告诉咱们一个道理:以后立遗嘱啊,尤其是像责任田这种带着村户口性质的财产,可不能随便给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