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阳县金中镇创新基层治理模式 法律顾问下沉村社筑牢法治根基

基层治理越往深处走,越离不开规则和程序的支撑。

近年来,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村级事务管理的复杂性增加:土地流转、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用工用地、集体资产管理等问题交织,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基层稳定与发展。

如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风险管控在日常环节,成为不少乡镇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课题。

开阳县金中镇此次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集中签约,正是以制度化方式把专业法律服务嵌入基层治理链条,为“事事有章可循、件件依法办理”增添保障。

从原因看,基层法治建设存在“需求增长快、供给不均衡”的矛盾。

一方面,群众维权意识不断提升,村级决策事项更趋规范,依法公开、民主程序、合同管理等环节对专业支持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部分村居在规范用章、合同审查、纠纷处置等方面仍存在经验化、口头化倾向,一旦遇到争议容易陷入“说不清、算不明、调不成”的困境,甚至引发信访和群体性风险。

通过集中签约,统一明确服务内容、工作边界与责任机制,有助于把“遇事临时找人”转变为“日常有制度、有服务、有评估”的治理常态。

在签约活动组织中,金中镇先以典型案例剖析和法治工作部署强化参会人员对法治作用的认识,进一步凝聚“法治是基层稳定发展的压舱石”的共识。

随后,各村委会代表与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代表现场签订服务合同,标志着新一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启动。

法律顾问代表表示,将依托专业优势深入村社,了解群众法治需求,围绕普法宣传、矛盾化解、村级事务依法管理等开展常态服务,为基层治理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支持。

村级负责人也提出将搭建沟通平台、创造工作条件,共同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

从影响看,法律顾问下沉不仅是“补短板”,更是“提效能”。

其一,有利于提升村级决策的合规性与可执行性。

对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资产租赁、劳务用工等事项进行前置审查,能减少合同风险和程序瑕疵,避免“事后补救成本高”。

其二,有利于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化水平。

将法律意见融入调解过程,可在尊重情理的同时更好回到法律框架,提升群众对调解结果的认可度。

其三,有利于提升基层治理的公信力。

法治方式一旦成为办事习惯,规则更清晰、尺度更统一,群众预期更稳定,信访压力和治理成本也会随之下降。

不过,法律顾问制度要真正落地见效,关键在机制建设而非“一签了之”。

对策上,首先要明确服务清单和闭环管理。

建议围绕村务公开、合同审核、纠纷调解、信访处置、普法培训等设定工作台账和办理流程,做到事项可追踪、成效可评估。

其次要推动服务方式更贴近群众。

金中镇提出通过“板凳恳谈会”“田间普法”等形式开展宣传和咨询,核心在于把法律语言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生活语言,让法治真正融入日常。

再次要加强基层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提升。

法律顾问提供的是专业支撑,但村干部、网格员、调解力量的法治素养才是长期基础;通过案例复盘、专题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形成“学用结合”的能力提升链条,才能把外部专业力量转化为内部治理能力。

最后要健全协同联动机制。

司法所、村居组织、调解组织与法律顾问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响应机制,对重点领域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

面向未来,基层治理的法治化将更加注重“预防为主、服务下沉、数字赋能、协同共治”。

随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发展、乡村建设项目增多,法律需求将持续增长。

金中镇提出构建“思想引领+专业服务+能力提升”的基层法治建设格局,若能在常态化服务、考核评价、群众参与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将有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经验:既让法律顾问成为村级依法治理的“智囊团”,也让群众在更便捷的服务中增强规则意识与权利意识,为乡村振兴注入更稳固的制度力量。

基层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开阳县金中镇通过建立村社法律顾问制度,探索了将专业法律资源下沉到基层的有效路径。

这一制度创新不仅为村级事务管理提供了专业指导,更重要的是推动了基层治理方式的转变,从经验治理向法治治理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

随着法律顾问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深化,必将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