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跳槽可是大家最常发生的事儿,所以先给大家伙儿提个醒,千万别踩雷啊!这里给大家准备了8条常见的霸王条款,看看你能不能把它们认出来。这个春节,咱们一定要小心避开这些坑,让自己的跳槽之路顺顺利利的! 第一个大坑,就是工资“年底清”。别信那种“工程尾款到账才发工资”的鬼话!《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可是明文规定了,工资必须按月支付。哪怕工程还没干完,每个月也得给你发钱。如果老板硬要把工资和工程节点绑在一起,你可以直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第二个大坑是违约金问题。别信那些“干不满一年,赔三万”的吓唬人的条款。法律上只有两种情况能收违约金:专项培训费用和竞业限制。要是公司要你因为住宿舍或者解决户口就赔钱,那完全是不合法的。 第三个大坑是社保问题。别信什么“自愿放弃社保”的鬼话。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签了放弃声明也是无效的。要是出了工伤事故,单位照样得全额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费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第四个大坑是试用期问题。试用期可不是无限期的!法律上给试用期设定了上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只能试用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只能试用2个月;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只能试用6个月。如果公司随便延长你的试用期或者第二次和你签试用期合同,那就是违法的。 第五个大坑是竞业限制问题。很多公司动不动就给全体员工都签竞业限制协议。法律只允许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设定竞业限制。普通文员、客服、保安这些岗位根本不用签这种协议。 第六个大坑是性别限制问题。别让那些“入职三年内不准怀孕”的奇葩条款给唬住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明确禁止任何单位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遇到这种条款直接举报! 第七个大坑是押金和证件扣押问题。千万别在入职的时候交500元工服押金、扣押身份证原件或者毕业证原件!这是违法的行为!一旦发现证件被扣了,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返还并加付赔偿金。记住:证件复印件可以留着用,但原件必须随身携带。 第八个大坑是无条件加班问题。合同里如果写着“公司随时安排加班,不服从按旷工处理”,那也是违法的!《劳动法》第41条、第42条给加班划了三条红线:每天最多延长1小时工作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公司必须和工会还有你协商一致才行。 春节是跳槽高峰期,也是维权高峰期。签合同时多读两遍,把这8条霸王条款都划掉吧!这样你才能让新一年的奋斗不被这些“纸面陷阱”给绊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