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围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在行政检察监督领域取得明显成效,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是完善法治体系的重要环节。
该院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的工作要求,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配合。
通过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31份,对未依法处理的违法行为制发检察建议书4份,有效防止了应罚不罚现象的发生。
这一做法织密了法律责任之网,确保行政执法权得到规范运用,维护了法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的转变,体现了现代法治思维的进步。
该院在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源头性问题,不仅着眼于解决具体纠纷,更注重通过类案检察建议推动制度完善。
2025年共制发类案检察建议9份,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治理"一类问题"转变,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这种做法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行政违法行为,提升了行政检察的社会治理效能,体现了检察监督的前瞻性和系统性。
化解行政争议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
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争议化解作为行政检察履职的重要延伸。
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签署协议,健全协作机制,凝聚化解合力。
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促进和解等多种方式,2025年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件,着力解开当事人心结,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这一做法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有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该院扎实开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共办理涉市场主体行政检察案件21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通过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防止行政干预市场行为,该院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检察履职之"为"助力县域经济发展之"进",充分发挥了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江口县的实践表明,行政检察监督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器",也是社会治理的"黏合剂"。
当法律监督从个案纠偏迈向制度建构,从被动司法转向主动治理,检察机关在新时代法治进程中的角色正被重新定义。
这种转变不仅需要司法智慧,更考验着司法机关服务大局的担当与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