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博眼球的人提了个醒:再怎么追求流量都不能拿别人的名声当代价!

话说这是2024年发生的事儿,有个叫李某的女主播,因为被另外一个粉丝量近10万的博主刘某某给坑了。刘某某这人在社交平台上常用“天某”这个ID,特别爱搞CP炒作。从2024年起,刘某某就在视频里说李某是在冒充鞠婧祎,还在评论区带节奏,把路人都忽悠得以为李某真的就是鞠婧祎本人。更绝的是,他还用黑板写字,天天喊着“我爱你4000年李某”,甚至还把李某的照片配上“四千年李某我爱你”这种文字,搞得大家以为他俩是一对情侣或者夫妻。最恶心的是,刘某某还私聊李某说要合作搞剧本,想借着炒CP来博眼球。但他的如意算盘落空了,李某果断拒绝了他。 后来情况变得更糟了。从2025年4月到8月,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受理了这个案子。法院正式立案后,刘某某竟然玩起了消失,传票都不接,也不出庭应诉。这场官司主要就是看刘某某是不是真的侵权了。法院最后查清楚了:刘某某未经同意就拿人家的照片当素材发视频,还故意把她和鞠婧祎混为一谈;为了骗流量,他还在直播里假情假意地说爱对方。 这些不实言论在网上传得飞快,粉丝们信以为真后就开始疯狂谩骂侮辱李某。结果就是李某的社会评价直线下降,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为了维权,李某一口气把对方告上了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律师费在内的3万元损失。 好在法院最终还是站在了正义这边。法官判定刘某某确实侵害了李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必须承担法律责任。2025年8月庭审的时候刘某某没到场也没关系,法院照样依法缺席审理。最终判决下来:刘某某必须删掉那些带有侮辱性的内容,还得公开向李某赔礼道歉;另外还要赔偿李某5000元的维权合理开支。 这事儿其实挺让人唏嘘的。作为一个有点名气的网红博主,本来就该对自己发的东西负责点。可有些人就为了流量什么都敢做,连基本的事实都不顾了。这次判决算是给那些想玩套路博眼球的人提了个醒:再怎么追求流量都不能拿别人的名声当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