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民事检察白皮书 专项治理网络直播行业"天价违约金"乱象

问题——劳动报酬纠纷高位运行,新业态“合同陷阱”时有发生; 从白皮书数据看,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案件受理量同比上升,反映出经济结构调整、用工方式多元化背景下,薪酬支付、劳动关系确认、工伤保障等领域矛盾仍较集中。尤其在灵活就业和平台经济场景中,劳动者与用工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边界更为复杂,“高额违约金”“格式条款”以及以培训、经纪合同替代劳动合同等做法,容易使劳动者处于信息不对称和议价能力不足的不利地位。白皮书点名的武汉案例中,在校大学生进入网络直播行业后遭遇“天价违约金”追索,凸显新兴行业在用工合规、合同公平上仍存薄弱环节。 原因——用工形态变化快、规则供给与执行存在时差。 一上,新业态行业发展迅速,网络表演、直播经纪等业态链条长、主体多、合作关系灵活,常出现“劳动关系—合作关系—经纪关系”交叉叠加,传统劳动保障制度适配上面临挑战。另一上,部分企业利用劳动者对行业规则不熟悉、对合同风险识别不足,通过“高违约金+不对等解约条件”等条款锁定劳动者,形成事实上的限制退出。同时,纠纷处理环节可能出现对合同性质、违约金合理性、劳动权益属性把握不一等情况,导致个案权益救济成本上升,甚至诱发同类纠纷扩散。 影响——既关乎个体权益,更关系就业预期与行业生态。 劳动报酬权益是最基础的民生权益之一。欠薪、少赔漏赔以及不合理违约金等问题,直接影响劳动者及其家庭生活稳定,也会削弱劳动者对就业市场的信心。对行业而言,若“霸王条款”与不合规用工得不到及时纠正,容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增加行业纠纷与监管成本,阻碍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对社会治理而言,同类案件集中出现还可能带来诉讼资源占用与矛盾叠加,影响基层治理效能。 对策——以检察监督推动个案纠偏与系统治理并重。 白皮书显示,检察机关以民事检察职能为抓手,围绕劳动者薪酬权益、新业态劳动者保障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 其一,强化对劳动报酬权益的司法保障。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案件28163件;支持农民工提起讨薪维权民事诉讼27502件,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追索劳动报酬9.1亿余元,并发布治理欠薪典型案例,推动形成“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示范效应。 其二,聚焦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突出纠纷源头治理。武汉江岸区检察院网络主播合同纠纷监督案中,针对在校大学生被追索“天价违约金”问题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帮助当事人挽回损失36万元;同时梳理同一公司78件同类诉讼,从案件背后发现网络主播用工灵活与劳动保障滞后等共性问题,向主管部门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以监管整治促进市场秩序改善。 其三,关注劳动者在工伤、侵权损害诸上的综合权益救济。白皮书披露,江苏泰州检察机关一起历时八年的工伤认定争议监督案中,推动因车祸致残的申请人与公司达成和解并获赔75万元;广东茂名检察机关在外卖配送人员权益保护案件中,围绕住院伙食、护理、误工等损失赔偿问题开展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和解,体现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感可及”的权益保障。 其四,以制度供给完善长效机制。安徽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规定,明确检察机关可就侵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行为开展法律监督,为履职提供规范依据;云南推动“检察+工会”协作机制建设,实现三级检察院与同级总工会协同联动,在线索移送、矛盾化解等上形成合力。 前景——以规则完善与协同治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从趋势看,平台经济和灵活用工仍将持续扩容,劳动者权益保护需要与产业发展同向发力。下一步,围绕直播经纪等重点领域,关键在于更明确合同边界与违约金适用规则,强化对格式条款、公平原则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重点群体的保护;同时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平台企业、工会组织与司法机关形成治理闭环,提升事前合规审查、事中风险预警和事后救济效率。通过典型案例引领、检察建议促治与地方立法支撑,有望推动新业态用工从“快速扩张”向“规范发展”转变,为稳就业、保民生提供更坚实法治保障。

保障劳动者权益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检察机关通过个案办理和类案治理相结合,既维护传统劳动者权益,又关注新就业形态群体;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又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随着法律制度完善和部门协作深化,劳动者权益保护网络将更加严密,为促进就业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