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自然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粗放式资源利用模式已难以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
在这一背景下,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全国首届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从全国遴选258个示范单位,旨在通过典型引领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广东省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近年来面临土地资源紧缺、海洋开发需求增大等现实挑战。
特别是在珠三角核心区域,城市更新、产业升级与生态保护的平衡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
本次入选的六个地区正是从不同维度探索了资源集约利用的创新路径。
广州市越秀区通过"拆、治、兴"相结合的存量空间再开发模式,在有限的城市空间内实现了功能提升与环境改善的双赢。
深圳市罗湖区创新推行"停车设施+邻避设施"的公共空间复合利用方案,有效缓解了城市中心区土地资源紧张状况。
龙岗区探索的"三台共享、三生融合"工业上楼新模式,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思路。
在海洋资源利用方面,汕头市南澳县打造"可拎包入住"式海洋产业园,简化用海审批流程,提升海洋产业发展效率。
湛江市雷州市创新建立海岸线占补指标交易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海岸线资源合理配置。
肇庆市端州区实施的集体土地"过渡性开发"制度,既盘活了闲置土地资源,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这些创新实践不仅解决了当地资源利用中的具体问题,更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从深层次看,广东各地的探索体现了从单一资源管理向综合治理转变、从行政主导向市场调节转变、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管控转变的新型资源管理理念。
专家指出,这些创新做法对全国其他地区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特别是在当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已成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
预计未来三年示范期内,这些地区将进一步深化探索,形成更多制度性成果。
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在经济持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如何在保护资源的前提下实现高效利用,已成为摆在各地面前的重要课题。
广东六地的典型经验说明,通过制度创新、机制优化和技术进步,完全可以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显著提升。
这些探索为全国各地树立了标杆,也为自然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指明了方向。
展望未来,随着示范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必将涌现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