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中院宣判重大贷款诈骗案

在陕西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厅里已经坐满了30名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2026年3月20日,法院公开审理了一件惊天大案,2026年3月27日,一审宣判结果出炉。 时间回到2011年,犯罪嫌疑人张青民利用假黄金做质押,在陕西、河南等四家金融机构骗贷,一直持续到了2016年5月,导致四家金融机构一共损失了27亿元。张青民把钱转给他妹妹张淑民,让她帮忙洗钱。张淑民动用了30多亿的资金,用了7个银行账户,把钱转移到香港和塞浦路斯。这些钱被用来买了17套房子和存款。 后来,张青民和张淑民逃到了境外。2016年5月后,他们就没再回来过。这次,检方要求没收他们在塞浦路斯的17套房产和7个银行账户里的钱,法庭最终同意了这个要求。 对于这次的贷款诈骗案,法庭给了非常严重的打击。法院裁定,把张青民和张淑民在塞浦路斯的资产都收回来还给受害的单位。为了保障大家的利益,法院还发出公告通知大家六个月内提出申请。等到2026年3月27日的时候,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个案子进行了宣判。这起案件是要告诉大家: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