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得从2025年8月说起,当时李某花了113.6万元买了孙某的渔船,不过后来因为过户手续办不下来,两边就僵住了。李某就要求退全款,孙某却要扣掉这几个月船用的费用。既然谈不拢,李某就把人告到了青岛海事法院日照法庭,还把孙某的40万块钱银行账户给冻结了。 接手这案子的张勇法官觉得光判决没啥用,还得想办法让两边都满意。他先是带大家算了算细账,后来又劝双方互相理解了一下。经过几轮拉扯,大家总算达成一致,准备分期把钱退给李某。 可这时候又出了个岔子:孙某本来打算拿冻结的钱给李某当首付的,但账户解冻不了;而李某又怕钱一解冻就被转移走了,尾款拿不到。张勇法官没在那儿干耗着,而是去找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直接把法院扣的那40万划给了李某;接着把孙某的账户给解封了;最后为了确保李某剩下的钱能要回来,把那艘渔船给查封了。 这套“组合拳”下来效果特别好。对李某来说,钱立马到了账;对孙某来说,账户能转钱了,生意也能继续做,还能从银行贷到款去还钱。 最后这钱全都付清了,船也解封了。案子能这么漂亮地解决,有好几个方面的意义。一是说明了执行的时候得“活封”,别把人家企业逼死;二是“立审执”要一起上,别搞程序空转;三是法官真把自己当成了当事人来办事儿。 现在咱们国家经济发展离不开好的司法环境,这个案子告诉咱们,光懂法还不行,还得会用点柔办法来化解矛盾。青岛海事法院这次的做法值得咱们好好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