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虐童致死案罪犯伏法 继母被执行死刑生父获刑十三年半

2026年1月20日上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许金花执行了死刑。

这一执行结果源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最终裁定,核准了对许金花故意杀人、虐待罪的死刑判决。

检察机关依法派员全程监督。

执行前,许金花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被害女孩琪琪(化名)系福建莆田12岁女孩,在家中遭受长期虐待最终致死。

案件发生后,继母许金花和生父刘江先后被警方抓获。

2025年4月的一审判决中,许金花被判处死刑,刘江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一审判决后,许金花和刘江均提出上诉。

在二审庭审中,刘江的表现令人震惊。

他既未表达任何忏悔和歉意,也未流露认罪态度,反而哭着为许金花求情,认为不应判其故意杀人罪,且死刑过重。

这一举措在法庭上引起了在场人士的意外反应。

11月11日,福建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维持了对许金花的死刑判决。

同时,法院认为原审对刘江所犯故意伤害罪的量刑畸轻,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12月2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对刘江的刑责问题进行审理,当庭宣判改判其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维持虐待罪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被害女孩琪琪的生母白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达了复杂的心境。

她说:"听到许金花执行死刑的消息,我没有半分报复的快感,只有满心的空落。

那个折磨我女儿、让她在绝望里哭喊的恶魔,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我的宝贝,再也回不来了。

这迟来的正义,终究换不回我的思琪。

"这段话深刻反映了失去亲人的母亲内心的悲痛与无奈。

从司法程序看,本案的处理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

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再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不断深化,对量刑的把握也更加精准。

特别是对刘江刑期的调整,体现了法院对虐待儿童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也体现了对被害人权益的充分保护。

然而,这起案件也暴露出儿童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如何加强对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的预防和干预,如何建立更加完善的儿童保护机制,如何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虐待儿童的严重性,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课题。

法律的裁决回应了公平正义的要求,但未成年人的生命代价提醒人们:守护孩子不能只靠案件发生后的追责,更需要每一次异常信号都被认真对待、每一条求助通道都真正畅通、每一项联动机制都能即时启动。

唯有把监护责任落细、把社会共治做实、把预防干预前置,才能让“家”回归安全与温暖,让每一个孩子在可见、可依、可托的保护中成长。